
大學生被迫富士康實習
大學生被迫富士康實習,富士康是出了名的血肉工廠,要不然怎么會有數(shù)起連環(huán)跳樓事件。富士康的機器人計劃呢?讓人做這么無聊的工作,早晚把人摧殘死。
富士康繼“兼職廠妹”傳聞、員工集體斗毆事件后,又陷“學生工”風波。此次事件的另一主角是西安工業(yè)大學北方信息工程學院,該學院被指強制安排千余名在校學生進入富士康實習,不參加實習者將不予發(fā)放學位證。這種做法觸發(fā)坊間對校方與企業(yè)有經(jīng)濟利益關聯(lián)的猜測。
學校提取代理費
無權代理是指在沒有代理權的情況下以他人名義實施的民事行為的現(xiàn)象。可見,無權代理并非代理的種類,而只是徒具代理的表象卻因其欠缺代理權而不產生代理效力的行為。無權代理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包括表見代理和表見代理以外的無權代理。狹義的僅指表見代理以外的無權代理。在中國,無權代理一般指后者,即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所進行的代理。
前兩年我們幾個學校和富士康有過學生自愿實習的合作,那時300個學生以下,帶一個學生(代理費)是50元,300個學生以上,每個學生(代理費)100元。這筆代理費是在學生實習期滿后,富士康公司按人數(shù)支付的。這筆錢是用于貼補學生實習費用,沒有發(fā)給個人。
如果沒有經(jīng)過大學生們的同意,學校代表學生跟富士康簽訂實習合同,就是無權代理的情形,法律效力待定,是可以被撤銷的。(法邦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