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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鴿控告酒吧領班
夢鴿控告酒吧領班,看來李雙江、夢鴿誓死要保住逆子。支撐他們堅持到現(xiàn)在的動力到底是什么?難道最后李天一被判無罪,就真的證明他的清白了嗎?人人心里有桿秤,不承認事實,只會是眾人的笑柄。
8月7日凌晨,蘭和律師發(fā)微博說,夢鴿向北京市公安局報案,控告張光耀等人涉嫌介紹賣淫罪和敲詐勒索罪,懇請警方對相關人員立案調(diào)查。李天一等人當晚在酒吧時,就是酒店領班張光耀把受害人叫到李天一的包房。李天一等人輪奸楊某后,張光耀曾發(fā)短信給李雙江,要私下解決此事。
介紹賣淫罪怎么認定
介紹賣淫罪中的介紹,是指在賣淫者和嫖客之間牽線搭橋、溝通撮合,使他人賣淫活動得以實現(xiàn)的行為,俗稱“拉皮條”。實踐中,介紹的方式多表現(xiàn)為雙向介紹,如將賣淫者引見給嫖客,或?qū)㈡慰皖I到賣淫者住處當面撮合,但也不排斥單向介紹,如單純地向賣淫者提供信息,由賣淫者自行去勾搭嫖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是在實施介紹他人賣淫的行為,并且明知這種行為會造成危害社會的結(jié)果,而希望或追求這種結(jié)果的發(fā)生。
從這兩方面講,酒店領班張光耀很難成立介紹賣淫罪,因為他只是應李天一等人的要求,帶來了陪酒小姐,而不是小姐。酒店領班也不知道李天一等人要輪奸受害人。李家人開始找替罪羊了,再怎么折騰,在輿論的壓力下,李天一很難逃脫罪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