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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祖藍求婚李亞男
王祖藍與女友李亞男相戀5年,終于有情人終成眷屬,開花結果。昨晚王祖藍在TVB《萬千星輝賀臺慶》上,突然當面跪地向李亞男求婚,令女友喜極而泣,還沒講我愿意已急不及待想戴戒指,場面感動又搞笑。雙方家長在場見證,求婚成功后,王祖藍開心大叫“我結婚啦!”
王祖藍與李亞男于2010年11月曝出戀情,雖然女高男矮,但并不阻礙感情發(fā)展。祖藍曾透露因覺得李亞男是好女生,好到他不怕輸展開追求,結果大家都有好感,李亞男贊祖藍有責任感。5年來兩人愛得甜蜜,更屢傳婚訊,近期祖藍更購買超千萬豪宅,準備結婚。
昨晚王祖藍與李亞男被安排表演魔術,手持大束鮮花,在郭晉安、林盛斌等兄弟陪伴下出來,跪地發(fā)表一段求婚愛的宣言:“你說要一個最驚喜的求婚,大家都等了好久!我們在藝人之家認識,當時我只是兒童節(jié)目主持,你是選美冠軍,我好矮,你好高,我好復雜,你好單純,感謝主讓我們認識。在愛情路上我們經(jīng)歷好多風浪,拍了幾年拖,大家對彼此關心、犧牲,印證我當初一個信念,無論追你多困難,娶到你,我一生會好幸福。”
結婚的法定條件
知名婚姻律師,北京林鑫沃邦律師事務所婚姻部主任,易軼律師提示,《婚姻法》規(guī)定,我國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nèi)的旁系血親;(二)患有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予以登記,發(fā)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登記結婚后,根據(jù)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三)婚前患有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戀愛結婚是最美好的結局,希望王祖藍能夠順利迎娶高個女友,然后一直幸福下去。(法邦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