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今,為滿足消費者千奇百怪的消費欲望,鬼屋也開始公然招聘“鬼王”。雖然,此職業(yè)如此“嚇人”,然則待遇頗豐。因此,對于許多想挑戰(zhàn)自己的待業(yè)者來說,有膽即去,莫忘維權。
武漢鬼屋招聘“鬼王”
有人花錢吃喝,有人花錢點歌,現(xiàn)在不少人愿意花錢買驚嚇。繼暑期漢陽造一鬼屋引發(fā)熱議,今日武漢最大“鬼屋”“花魁淵禁區(qū)”將在光谷國際廣場2樓開幕,展出40天時間,學生等年輕群體將成為鬼屋消費主力軍。主辦方還日薪千元在武漢招聘“鬼王”,嚇人也能當做職業(yè),但驚嚇尺度如何把握成為爭議焦點。
入行在即,合同先行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八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yè)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確定勞動關系的憑證。勞動的宗旨在于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障勞動的合法權益。因此,及時的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是勞動者入職時,必須注意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