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這里寫文集內容
政府征地暗箱操作怎么辦?
山東德州讀者王元慶等讀者問:
我們的承包地今年被強行占用修建高速公路服務區(qū)。政府給出的標準是每畝地每年4000元,給12年的。在強行占用之前我們什么也不知道。
我們在咱報上看過政府征地應該進行公告等事項,但我們從來沒有見到過任何公告承包地就被強行占用。給的標準合理與否以及征地手續(xù)是誰批的我們一概不知。
對于政府這種暗箱操作的征地行為,我們該怎么辦?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fā)[2004]28號)明確清楚地規(guī)定:“在征地過程中,要維護農民集體土地所有權和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益。在征地依法報批前,要將擬征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告知被征地農民;對擬征土地現狀的調查結果須經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確認;確有必要的,國土資源部門應當依照有關規(guī)定組織聽證。要將被征地農民知情、確認的有關材料為征地報批的必備材料?!?/p>
根據《征收土地公告辦法》的規(guī)定,征地報批獲得批準后政府還要進行兩公告即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這就是被征地農民的知情權和簽字確認權。尤其是簽字確認權,是征地報批的必備材料,沒有被征地農民的簽字確認土地狀況等的簽字確認,批地機關是不可能批準征收土地的。因此,很多政府就在征地過程中弄虛作假,讓村、鄉(xiāng)干部代為簽字或者把有承包人的土地上報為沒有土地承包人,這樣就逃避了讓農戶簽字這一環(huán)節(jié)而由村委會蓋章即可。
實踐中,對于政府暗箱操作,剝奪被征地農民知情權、簽字確認權以及征地不公告等侵害農民利益的行政行為,我們有三條途徑可以選擇。
第一條是向應該履行公開職責的政府的上級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反映,由上級有關機關督促公開。這條途徑比較快捷,但也存在很多弊端,主要是,上級有關部門相互推諉扯皮,問題往往得不到解決。
第二條是向應該履行公開職責的政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提起行政復議。這一條路子簡便可行,且一般復議機關能夠在復議過程中督促下級行政機關履行職責,即使不能督促履行,復議機關一般也會在兩個月內作出復議決定,且大部分都是政府機關敗訴。但行政復議的缺點是不開庭審理,同樣涉嫌暗箱操作之嫌。
第三條途徑是到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這條路子和行政復議相似,但其最大的缺點是,法院立案難、審理時間長,且判決難以執(zhí)行。但其也有比行政復議的優(yōu)越之處,表現在,法院會開庭審理,給當被告的政府一定的壓力,且政府提交的材料、證據一般是可以復印的。而復議機關一般不允許當事人復印有關材料,只允許查閱。
分享:
很累但快樂著!看到當事人的笑容心理特別高興。:做個負責任對得起良心的律師很累!但對得起自己的事業(yè),當我回憶自己的律師生涯時不會后悔。當事人是律師的上帝。尊重上帝和為上帝服務我心甘情愿!??!
關注微信“楊永建律師”(微信號),閱讀更多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掃描左側二維碼添加關注。
掃描二維碼,關注楊永建律師
(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法邦網立場。本文為作者授權法邦網發(fā)表,如有轉載務必注明來源“楊永建律師網”)
執(zhí)業(yè)律所:楊永建
咨詢電話: 15811286610
我把律師當做事業(yè)而非職業(yè),我會為之奮斗終生。責任、良心是律師的生命線。欺騙當事人就是欺騙律師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