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解除勞動關系注意事項
我國《勞動法》第40條明確規(guī)定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的情況下下單方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要以不能勝任工作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滿足三個條件:(1)勞動者不勝任本職工作;(2)對勞動者進行了重新培訓...
法律理解存誤區(qū),單位敗訴頻頻
近年來,隨著《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等一批涉及勞資關系的法律法規(guī)的生效實施,我國勞動關系領域的勞動者保護問題受到了人們前所未有的高度關注。數(shù)以萬計的用人單位在學習新的法律法規(guī)的同時,也相應的摒棄了以往不符合法...
調崗勞動爭議法律分析
在勞動合同訂立階段,勞資雙方處于一種談判狀態(tài),地位平等,雙方協(xié)商確定勞動者的工作崗位,一經確定即對勞資雙方當事人產生約束力。然而,在勞動合同訂立后,由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的更多的是人身關系的隸屬性,用人單位對...
帶薪年假警惕五種侵權行為
? ?勞動者因帶薪年休假問題與用人單位發(fā)生的糾紛數(shù)量不斷增長。自2012年4月至2013年4月,該院共審結勞動爭議案件3467件,其中涉及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的案件約占45.2%,在這些案件中勞動者...
競業(yè)限制條款不當,難追究違約金
商業(yè)秘密是用人單位投資開發(fā)的技術或者獨享的信息,是其自主創(chuàng)新的成果,具有很高的商業(yè)價值。為了維護自身的經濟利益,越來越多的用人單位通過賦予勞動者競業(yè)禁止義務來保護商業(yè)秘密、維持技術優(yōu)勢。但經濟利益驅使企業(yè)高級管理人...
員工在執(zhí)行職務中故意傷害他人公司應與行為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一、案情2009年1月21日12時30分許,被告人周某在北京市通州區(qū)某工地,因索要工程款問題與張某發(fā)生糾紛,并將張某打傷,致張身體多處受傷,經法醫(yī)鑒定為輕傷(上限)。后被抓獲。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張某的經濟損失包括醫(yī)...
公司送達解雇通知方式有問題導致敗訴
小孟與所在單位某公司簽有《勞動合同書》,雙方約定小孟擔任公司人事助理職務,月工資為2500元?!秳趧雍贤瑫返谒氖臈l明確約定:“小孟擅自離職時,同意單位通過掛號、快件、電報等方式將有關人事或與勞動合同方面相關的通...
勞動者追索十年加班工資獲法院支持
西城區(qū)法院審理的一起勞動爭議案終審落判。北京市一中院維持了一審判決,要求被告一家北京的物業(yè)管理公司支付該公司員工孫先生10年的加班費和25%的經濟補償金共計6萬余元。孫先生1998年9月進入被告物業(yè)公司,一直在公司...
關于年終獎的法律探討
案情回放:離職員工索要公司年終獎王某是某公司的員工,在年底時王某和公司協(xié)議解除了勞動關系,但公司拒絕支付王某的年終獎。王某向北京市海淀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要求公司支付年終獎,仲裁委員會裁決該公司向王某...
三八婦女節(jié),女職工應該知道的權利
我國《勞動法》及《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對孕產期婦女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主要規(guī)定有:(1)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2)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