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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嬰醫(yī)生被判死緩
販嬰醫(yī)生被判死緩,有人贊大快人心,也有人覺得判輕了,像這種人面獸心的家伙應該被重判!販嬰醫(yī)生為了錢不顧道德,不顧良心,害了好幾個家庭,我們希望這樣喪盡天良的人少一些。
2013年7月16日,陜西富平縣薛鎮(zhèn)村村民董某(23歲)在富平縣婦幼保健院分娩過程中,富平縣婦幼保健院婦產科副主任張淑俠告知董某及其家屬“新生嬰兒患有先天性傳染病及先天殘疾”。于是,新生嬰兒父親表示自愿放棄并自行委托醫(yī)生張淑俠對新生嬰兒進行處置。隨后,嬰兒家屬質疑嬰兒被拐賣,并向富平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報案。經初步調查,此案系一跨省拐賣嬰兒團伙案件。14日上午9時15分許,原陜西省富平縣婦幼保健院產科醫(yī)生張淑俠因拐賣兒童罪一審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死緩處理方法
對于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zhí)行的有以下四種處理方法:
1、在死刑緩期執(zhí)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后,減為無期徒刑。
2、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后,減為25年有期徒刑。
3、如果屬于故意犯罪,情節(jié)嚴重,查證屬實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執(zhí)行死刑。
4、如果是累犯以及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可限制減刑。
適用死緩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罪該處死;二是不是必須立即執(zhí)行死刑的。被判處死緩的的犯罪人,想要減輕處罰是非常困難的,具體的相關事宜可以咨詢律師。(法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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