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松原地震傷者住院治療
松原地震,村民房屋受損,多名人員在此次地震中身亡。近年來,我國多地區(qū)發(fā)生地震,人民生命財產損失慘重,國家機關也努力采取各種救援方式,幫助救災群眾。
10月31日深夜,在吉林省松原市二龍山村中的一個安置點內,30多名村民正圍在火爐邊取暖,他們將在這里度過地震后的首個夜晚。10月31日上午11時3分和11時10分,松原市先后發(fā)生5.5級和5.0級地震,目前已造成四千多戶居民房屋受損,上萬人轉移。村民在安置點內圍著火爐取暖。
政府對震感信息的公開義務
松原地震發(fā)生后,政府都應該在第一時間公布地震的一些震感信息。使公眾很快知道了事情的真相,避免了民眾的恐慌。
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法律的形式對政府信息的公開進行了明確的規(guī)定。所謂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行政機關對以下政府信息應當主動公開: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
(三)反映本行政機關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應當主動公開的。但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以及個人隱私和他人商業(yè)秘密的除外。
由于地震涉及社會的公共利益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因此,政府應當主動地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wǎng)站、新聞發(fā)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另外,各級政府對搶險救災、優(yōu)撫、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況也應當及時公開。(法邦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