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導(dǎo)語:
上海地鐵乞丐月入上萬,乞討者的動機千千萬萬,但是給錢的人的目的肯定只有一個——樂善好施,舍財取義。但是,當(dāng)乞討成了一種職業(yè),人們的善心該何處安放。給錢還是不給,這是個問題。給錢就縱容了很大一部分人好吃懶做的行為,他們以自己的尊嚴(yán)來糊口甚至過上奢侈生活。但要知道,犧牲尊嚴(yán)并未給社會帶來什么。乞討者的肆意乞討行為擾亂了地鐵上的秩序,甚至騷擾了乘客。該罰,該罰!比處罰更能阻止乞討行為的是乘客的“冷漠”,一段時間的一無所獲后,他們還另謀生路。從這個角度說,給錢的人跟乞討者一樣值得唾棄。
事件回顧:
上海地鐵乞丐月入上萬警方呼吁別給錢 網(wǎng)友感嘆“人艱不拆”
據(jù)上海警方通報,今年以來上海警方共抓獲地鐵乞討人員3.25萬次,有5600人次接受了行政處罰。申城目前以地鐵乞討為生的“職業(yè)乞丐”達到200人左右,其中又以老弱病殘為主。他們并非沒有錢,月收入大多上萬,他們只是騙取大家錢財而已。所以千萬別給錢!(來源于深圳廣電集團)
法邦時評:
地鐵乞討受罰的法律依據(jù)
《治安管理處罰法》規(guī)定,脅迫、誘騙或者利用他人乞討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反復(fù)糾纏、強行討要或者以其他滋擾他人的方式乞討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而根據(jù)《上海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在地鐵內(nèi)行乞的,由軌道交通線路運營單位責(zé)令改正,處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下罰款。
網(wǎng)友評論(新浪微博):
讓低薪白領(lǐng)情何以堪?
@王小賤-------------:上海地鐵乞丐,月收入過萬,但是他們一定不會有好下場! 利用人們的同情心,裝出楚楚可憐的樣子,來騙取同情,騙錢!這行為是可恥的!只會讓世界上少一些好人,捫心自問,如果有一天你真的走投無路了,但是因為你之前的欺騙,使人們心硬起來,不再同情你,你作何感想!!! 你騙的不止騙善良人的錢啊!
@楊-愛-珍:看到地鐵乞丐月入萬元,我暈了。本來,我看到地鐵中比較老的乞丐都給錢,有次聽著一位老年大媽說著自己的苦,我很同情她,給了百元。現(xiàn)在想想,自己真有點傻。善良的人呀,什么時候可以不上當(dāng)?
@如今幸福在天上飛:哪里的乞丐都一樣,那是本事,誰讓你們的同情心那么泛濫!
結(jié)語:
公布類似數(shù)據(jù),讓惡意乞討者在公眾輿論的監(jiān)督之下收斂自身行為,維護乘客的行為,很有必要。那些乞討者也該挺直腰板,在社會上找份正當(dāng)工作,即使收入不如乞丐高,但是也不用別人鄙視了。(法邦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