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光明樓蛋糕店爆炸
北京蛋糕店爆炸2死21傷,事故原因為燃氣爆炸。天有不測風云,人有旦夕禍福,兩條鮮活的生命說沒就沒了,這樣的悲劇讓人看著難受。究竟是什么原因讓液化罐燃氣說爆炸就爆炸了?是液化罐老化質量缺失還是操作失誤?
7月24日早晨7點35分,正值上班早高峰期間,北京市眾人人口稠密去的東城區(qū)光明樓中街的一座公交車站附近,一家蛋糕店煤氣罐發(fā)生爆炸,玻璃渣四處飛濺,瞬間導致2人死亡,十余路人受傷。來自北京市120急救中心的消息稱,他們派出4輛救護車,已經接到13名傷員,其中7人輕傷,1人中等傷,5人重傷,分別送往附近天壇醫(yī)院、友誼醫(yī)院和同仁醫(yī)院救治。傷者主要為燒傷、灼傷、玻璃劃傷等。北京消防部門稱,這一意外事故為燃氣爆炸所致,目前火勢已經基本撲滅。消防員從現(xiàn)場內部轉移出兩個50公斤的液化氣罐。而北京警方消息稱,暫時基本排除人為爆炸的可能性。
意外險的賠付范圍
意外傷害保險是指以意外傷害而致身故或殘疾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意外傷害保險中所稱意外傷害是指,在被保險人沒有預見到或違背被保險人意愿的情況下,突然發(fā)生的外來致害物對被保險人的身體明顯、劇烈地侵害的客觀事實。意外是就被保險人的主觀狀態(tài)而言。
傷害是被保險人的身體受到侵害的客觀事實,由致害物、侵害對角、侵害事實三個要素構成。
(1)被保險人事先沒有預見到傷害的發(fā)生,可理解為傷害的發(fā)生是被保險事先所不能預見或無法預見的?;蛘邆Φ陌l(fā)生是被保險人事先能夠預見到的,但由于被保險人的疏忽而沒有預見到。
(2)傷害的發(fā)生違背被保險人的主觀意愿。
意外傷害的構成包括意外和傷害兩個必要條件。
意外傷害保險有三層含義:
①必須有客觀的意外事故發(fā)生,且事故原因是意外的、偶然的、不可預見的。
②被保險人必須因客觀事故造成人身死亡或殘廢的結果。
③ 意外事故的發(fā)生和被保險人遭受人身傷亡的結果,兩者之間有著內在的、必然的聯(lián)系。
投保人向保險人交納一定量的保險費,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限內遭受意外傷害并以此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傷害之日起的一定時期內造成死亡、殘廢、支出醫(yī)療費或暫時喪失勞動能力,則保險人給付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險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