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是社會危害性極為嚴重的犯罪。毒品不僅危害人們的身心健康,而且毒品犯罪還會誘發(fā)搶劫、故意傷害等其他嚴重刑事犯罪,破壞社會穩(wěn)定和民眾安全。
“6·26”是國際禁毒日,思明區(qū)人民法院特別對外公布典型涉毒品犯罪案件以及對毒品犯罪案件的調研成果,希望給廣大市民敲響警鐘。
典型案例
案例1糊里糊涂幫販毒
“無知”少女被判刑
曉雪原計劃在17歲生日當天約“大哥”阿炳為她慶生。而阿炳聲稱先帶她去“兜風”,曉雪滿口答應,于是兩人一同駕車從殿前往輪渡方向“兜風”??墒窃谳喍蓻]轉幾圈,阿炳就讓她幫忙拿包東西送往一位買毒人員手中。懵懂的曉雪為幫“大哥”盡快完成交易以便慶生,還主動幫他出價,鞍前馬后地提驗毒工具。結果,兩個人在往呂嶺路方向送毒時,被警方抓獲。
帶她“兜風”的“大哥”阿炳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九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而曉雪因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當法官宣讀判決結果時,曉雪與坐在旁聽席上的父母不禁失聲痛哭。
案例2
先被下“毒”遭性侵而后吸毒又販毒
被害人變被告人
20歲少女小蘇喜歡“泡吧”,經(jīng)常流連于廈門各大夜場。在一次酒吧飲酒時,她因為喝下被陌生男子摻有“K粉”(氯胺酮)的飲料而被強奸。但法律意識淡薄的她并未選擇報警。令人大跌眼鏡的是,小蘇開始迷上“吸毒”,嘗試各種毒品,從“搖頭丸”到“冰毒”,從“麻古”到“海洛因”。她吸毒的原因更是讓人啼笑皆非:聽信謠傳“吸毒可減肥”。
但由于吸毒耗資巨大,只是一個普通白領的小蘇漸漸感覺負擔過大,無力承擔吸毒所需費用。后來她轉為“販毒下線”,做起販毒的勾當。就這樣,小蘇由“強奸案”的被害人轉變成為一個毒品犯罪的被告人。在一起毒品交易中,小蘇被警方抓獲歸案,最終被思明區(q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案例3
前科記錄寫滿整張A4紙
80后癮君子早逝
阿明生于1985年,他的父親早年下崗,后來離家務工遠走南洋,全家靠著母親每日起早貪黑賣菜、做家政的微薄收入維持生計。但是,少不更事的阿明并不爭氣,初中輟學不愿繼續(xù)念書,不僅沒體諒母親的艱辛,甚至在17歲便染上毒癮。22歲時,他被確診患有艾滋病,之后幾年,屢屢因為販毒被押上被告席。但他不知悔改,變本加厲地在家里做起“毒品中介”,先后被法院判刑九次。當他的母親最后一次收到他的判決書時,看著寫滿整張A4紙的前科記錄,已無力落淚:“別人的孩子都有光鮮的履歷,而我的兒子一輩子就寫在了這一紙判決書上?!比ツ昴甑祝⒚饕蜷L期吸毒而身患重病去世。(以上案例當事人均為化名)
新聞縱深
涉毒罪犯,25歲以下增多
2010年至今的三年半時間內,思明區(qū)人民法院共受理涉毒類刑事犯罪384件,罪名相對集中于販賣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毒品犯罪案件所占比重逐年下降。吸毒人員復吸率、新增吸毒人員控制在常住人口萬分之一以下。但不容忽視的是,仍有不法分子在高額利益的誘惑驅動下,置國家法律和禁毒高壓政策于不顧,鋌而走險,毒品犯罪演變?yōu)?“零星買賣、青年人為主”的特征,具體表現(xiàn)在以下三方面。
毒品數(shù)量零星化、種類集中化。涉案毒品的數(shù)量從零點幾克至幾十克不等,大部分集中在十克以內。在2013年至今受理的涉毒犯罪的72人中,有33人涉案數(shù)量不超過1克。目前所有案件毒品種類均涉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即“冰毒”),在長三角及珠三角地區(qū)日漸泛濫的新型簡易毒品(搖頭丸、氯胺酮等)在廈門尚未出現(xiàn)泛濫局面。
涉毒人員年輕化、犯罪低齡化。涉毒犯罪人員中,年齡在25歲以下的比例從2011年的12.70%增至2013年的14.96%,42.61%的毒品犯罪人員在30歲之前便已接觸毒品。在廣大青少年中,雖然誤入毒品犯罪歧途的人是極少數(shù),但是在全部毒品犯罪分子中,其所占比例令人擔憂。
多數(shù)犯罪人員是“以販養(yǎng)吸”,且再犯情況嚴重。多數(shù)販毒人員同時也是吸毒人員,由于人口相對集中,涉毒犯罪多為本地人參與,吸毒人員之間通常都極為熟悉,因聚集吸毒而聯(lián)系緊密,即使曾被強制戒毒或被判入獄,重返社會后也容易受“毒友”影響再次復吸,重操舊業(yè)。一些身患艾滋病、肺結核等傳染性疾病的毒品犯罪分子,利用處刑后被暫予監(jiān)外執(zhí)行的機會,反復實施毒品犯罪。由于與境外及境內云南等地存在著幾倍甚至十幾倍的交易價格差,吸毒乏資的人為非法獲取暴利,便把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作為暴富的捷徑,不惜以生命、自由作為賭注,孤注一擲,走上“以販養(yǎng)吸”的販毒道路。
據(jù)統(tǒng)計,僅2013年上半年,思明區(qū)人民法院共受理涉毒犯罪72人,其中46名被告人有前科,43人是毒品再犯或累犯,占近六成,甚至有11人曾有4次以上因涉毒被判刑的經(jīng)歷。
每一起毒品案,都辦成鐵案
依法打擊和懲治毒品犯罪是一項事關社會和諧、秩序安定的大事,也關系到民眾的切身利益。思明區(qū)人民法院結合審判工作實際,始終堅持將打擊毒品犯罪作為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要內容,充分發(fā)揮審判職能作用,依法打擊各類毒品犯罪。主要采取的措施如下:
嚴把事實、證據(jù)關,將每起毒品案件都辦成鐵案。毒品犯罪通常沒有直接的被害人、直接證據(jù)少、虛假言詞證據(jù)多。對此,法院積極嘗試庭前證據(jù)展示、庭前會議等制度,強化庭審功能,積極主動地引導控辯雙方舉證、質證。對案件爭議焦點問題,通過建議補充偵查,補強證據(jù),查清事實。
突出打擊重點,堅持寬嚴相濟。思明區(qū)人民法院在充分認識毒品犯罪活動規(guī)律的基礎上用好用足法律武器,依法對具有累犯和毒品再犯情節(jié)的犯罪分子從嚴從重懲處。同時堅持最大限度地發(fā)揮刑罰的價值評判功能和引導功能,預防犯罪、減少社會對抗、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對于情節(jié)較輕、社會危害性較小的犯罪,或者罪行雖重,但具有法定、酌定從寬處罰情節(jié),以及主觀惡性相對較小、人身危險性不大的被告人,依法從寬處罰。
以審判工作為依托,積極參與禁毒綜合治理。法院注重加強與黨委、人大、政府等的溝通協(xié)調,及時掌控涉毒犯罪的最新動態(tài);加強同相關部門聯(lián)系,形成良好的工作互動機制,保證公正、及時地審理毒品犯罪案件,并及時建議相關職能部門采取針對性措施,推動資源整合與社會協(xié)同。通過發(fā)放宣傳材料、組織人員旁聽庭審等方式加大宣傳力度,使毒品犯罪預防成為社會整體責任,提高社會對禁毒工作的重視與關注。
記者手記
潔身自好避免“毒”害
毒品犯罪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為了獲取高額利潤,越來越多的不法分子采取“以販養(yǎng)吸”的方式滿足自身吸毒花銷、誘導更多的人墮入毒品深淵。長期吸毒者會逐漸喪失家庭責任感,毒品最終帶給人們只有痛苦、恐懼和死亡。
在吸毒者中,青少年占80%以上;
在吸毒者中,有70%以上的人是因為“好奇”而吸毒;
在吸毒者中,有70%的人參與偷盜、搶劫等犯罪。
每一個讓人憂心如焚的數(shù)字背后,都是一個個潛在的危險。據(jù)有關調查,因吸毒誘發(fā)的刑事案件約占重特大案件的20%,女性吸毒者有80%以上存在賣淫行為;暴力犯罪中,25%與毒品有關。
任何一位吸、販毒者,走上這條犯罪道路都有不同的原因,但也無非如下幾種:一是精神空虛尋求刺激、二是出于好奇圖一時之快、三是受他人不良影響、四是不健康的逆反心理。
一吸上癮、二吸家破、三吸喪命。因為吸毒而家破人亡的悲慘事例還歷歷在目。要完全杜絕毒品這個世界性的“瘟疫”,每個人都必須行動起來,潔身自好,這樣才能真正實現(xiàn)“無禁區(qū)禁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