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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點名不到遭調侃
華東政法大學一名大四女生,因上課遲到遭老師調侃,竟然懷恨在心,直接用盛滿熱水的杯子潑向任課老師,并直言“要讓他看不到明天的陽光”。如此偏激的行為,真是令人不寒而栗。
“熱水事件”發(fā)生于11月11日,事發(fā)地點位于華東政法大學上海市松江校區(qū)。傷者為該校法律學院的一名男教師,年約五十歲,在該校執(zhí)教多年。傷人者則為一名大四女生。多個消息源透露,11日上午,該老師給大四學生上課,第一節(jié)課上課后,老師開始點名,有一名女生直到第二節(jié)課才到教室?!斑@個女生向老師解釋,她在教學樓的樓上復習考研,忘了有這節(jié)課。老師隨后說的大意是,這樣考得上研究生嗎”。
課間休息時,這名女生主動拿老師的杯子去飲水機接熱水?!袄蠋煴緛硐耄@個女孩氣量還蠻大的,還說了句謝謝。”豈料這名女生后來端起接滿熱水的杯子,直接潑向老師的面部。老師試圖閃躲,但仍至少有半邊臉被燙傷。“那女生潑完后說她了自己的理由:老師詛咒他考不上研,她讓老師看不見明天的陽光?!?/p>
事后傷者做了簡單處理,包括用冷水沖洗面部。其至少半邊臉出現(xiàn)紅腫、水泡。此外,還出現(xiàn)潰爛化膿,眼睛紅腫、難以睜開等情況。傷情尚未得到醫(yī)療鑒定。
怒用熱水潑老師臉
該名女生的偏激行為或許跟考研壓力有關,但不管怎樣,老師無心的一句調侃,竟狠心用熱水惡行相對;此種行為遠遠超過了道德的底線,更是一種違法行為,且嚴重侵犯了該名任課老師的人身權益。
知名債權債務辯護律師郭延虎提示,我國《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因此,該名肇事女生應該向受害者賠償相關醫(yī)療費等,還應該賠禮道歉。
由于老師的傷勢還沒有得到進一步的鑒定,如果傷情鑒定為輕傷。那么,該名大四女生還可能面臨故意傷害罪,接受刑罰的可能。
現(xiàn)在的年輕人總是太過于沖動,一點雞毛蒜皮的事情就“喊打喊殺”的。年輕人的浮躁是否是社會帶給年輕人的壓力,還是家庭教育的缺失呢?(法邦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