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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車司機頻看手機撞死騎車老人
客車司機頻看手機撞死騎車老人,如此不負責人的舉動是駕齡17年的司機干出來的嗎?
據(jù)報道,一輛大客車和自行車發(fā)生碰撞,導致騎車老漢不幸死亡,這是一個多月前發(fā)生在句容郭莊的一起車禍。近日,鎮(zhèn)江句容交警在調查這起交通事故時意外發(fā)現(xiàn),大客車司機在開車過程中頻頻玩手機。昨天,現(xiàn)代快報記者看到了行車記錄儀錄下的視頻,短短7分鐘內,這名大客車司機竟然39次低頭看手機。
其實,在行駛方向的道路上方,有“前方有路口”的提示標志,擁有17年駕齡的司機表示,他也知道到路口前應加強觀察,減速慢行,但要命的是,他沒有看到這個標志,沒有減速。為什么沒有發(fā)現(xiàn)警示標志?司機對交警坦承,是因為看手機導致“注意力不集中”。
刑事責任不可免
在交警部門認定司機承擔事故主要責任后,其不但面臨著行政處罰,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知名刑事辯護律師湯建彬提示,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guī),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構成交通肇事罪,依法應被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jù)我國刑法第133條關于交通肇事罪的規(guī)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數(shù))。
生命只有一次,如果事故發(fā)生的話,后悔也彌補不了雙方的損失。時刻謹記《道路安全法》,道路安全放第一。(法邦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