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克里米亞公投無效
克里米亞公投無效,按照聯(lián)大規(guī)程,決議草案獲得簡單多數即可通過,任何國家在聯(lián)大都沒有否決權。那么,什么叫做大國一致原則呢?
第68屆聯(lián)合國大會27日投票通過有關烏克蘭問題決議,申明對烏克蘭主權和領土完整的承諾,同時敦促各方通過直接政治對話和平解決烏克蘭危機。聯(lián)大當天召開全體會議審議烏克蘭問題,并就烏克蘭等國起草的一份題為“烏克蘭的領土完整”的決議草案進行投票表決。根據現(xiàn)場宣布的表決結果,美國、英國、法國、德國等100個國家投贊成票,俄羅斯、古巴、朝鮮、委內瑞拉等11個國家投票反對,中國、巴西、印度、南非、烏茲別克斯坦等58個國家棄權。按照聯(lián)大規(guī)程,決議草案獲得簡單多數即可通過,任何國家在聯(lián)大都沒有否決權。
大國一致原則
安理會表決實行每一理事國一票。對于程序事項決議的表決采取9個同意票即可通過。對于非程序事項或稱實質性事項的決議表決,要求包括全體常任理事國在內的9個同意票,又稱大國一致原則,即任何一個常任理事國都享有否決權。
在安理會的表決程序中,常任理事國的否決權(即“大國一致”原則)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
“否決權”實質上是一種少數抵制或阻止多數的權利。因此,安理會的表決程序是一種“受限制的多數表決權”。
在這種制度下,只要一個常任理事國對某一決定投反對票,即使安理會其他所有14個理事國都投贊成票,該項決議也不能通過。但是,另一方面,某項得到5個常任理事國一致同意的決定,如果有7個非常任理事國反對或棄權,因而不能獲得9票的多數時,該項決定同樣也不能通過。這種情況,可稱之為非常任理事國的“集體否決權”。
常任理事國的棄權或者缺席不被視為否決,不影響決議的通過。(法邦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