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男讓懷孕女友與他人結婚,孩子爹該是誰?寶馬車貼一奔馳的標,擱誰誰樂意?男人的獨占欲可說是霸道至極了,怎么會有人愿意把自己的女人孩子拱手讓人呢?可如果是為了逃避超生罰款,似乎就不難解了。如今的計劃生育政策,控制了多少人口,又讓多少投機者操碎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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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顧:
男讓懷孕女友與他人結婚
“和我結婚之前,她就有這個男孩了,明明是她和前夫生的,現在非要說是我的孩子,還給要罰我款。”1959年出生的盧某是膠州市張應鎮(zhèn)某村村干部,因不滿去年12月份膠州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以下簡稱膠州計生局)對其作出的征收社會撫養(yǎng)費7.4萬元的決定,今年2月份向膠州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判決計生局撤銷針對他的這項處罰決定。根據盧某向法庭提交的證據顯示,2008年5月22日,高密女子吳某和同村男子吳某江登記結婚,6個月后吳某生下一名男嬰,不久二人便辦理了離婚手續(xù)。2011年7月15日,吳某跟盧某在民政部門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xù)。據介紹,在與吳某結婚之前,盧某曾有過兩段婚姻,且已經育有兩名男孩。2012年12月27日,經調查,膠州計生局認為吳某所生的男孩系由盧某和吳某所生,鑒于其違法生育第三胎的事實,膠州市計生局最終對其作出了處罰決定。
法邦時評:
超生違法
計劃生育是我國的國策之一,原則上是只許生一胎,但有例外。如少數民族、獨生子女結婚、在農村第一胎是女孩的等情況在符合法定情形之下可生第二胎,但必須先申領準生證生育。
憲法規(guī)定: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同時《婚姻法》也規(guī)定,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生育政策:推行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下列特殊情況之一者,由夫妻雙方共同申請,經縣級(含縣級市、區(qū),下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批,可按人口計劃及間隔期規(guī)定安排再生育一個子女:
(一)經市(不含縣級市)以上病殘兒醫(yī)學鑒定組織鑒定,獨生子女患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過的;或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子女,離婚時依法判決或離婚協議確定子女隨前配偶,新組合家庭無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孕,經縣級以上醫(yī)療保健機構鑒定患不孕癥,依法收養(yǎng)一個子女后又懷孕的;
(四)獨生子與獨生女結婚的;
(五)夫妻中一方在礦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崗位作業(yè)連續(xù)五年以上,現仍從事該項工作的;
(六)夫妻雙方均屬農業(yè)人口,第一個子女是女孩的。
盧某曾有過兩段婚姻,且已經育有兩名男孩,第三胎已屬超生。
法庭上,為證明男嬰確是由盧某和吳某所生,膠州計生局也提交了一系列證據。“首先,根據群眾舉報,從2006年開始盧某就和吳某認識并同居。”膠州市計生局表示,通過對盧某所在村的村干部、村民,以及吳某江的哥哥等人進行調查得知,在盧某、吳某同居過程中吳某懷孕。而為了逃避罰款,盧某進行了特意安排:首先讓吳某與同村男子吳某江登記結婚,給外人造成孩子是由吳某和吳某江所生的假象,等孩子出生后,吳某和吳某江辦理離婚手續(xù),約兩年多后再跟吳某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據膠州市計生局調查,在此過程中,吳某一直與盧某共同生活。
經法院審理認為,膠州市計生局提供的一系列舉報信、調查材料等證據可以推定盧某違法生育三胎。“做DNA親子鑒定是盧某自證清白的權利,其拒絕做親子鑒定是對澄清自己權利的放棄?!狈ㄔ罕硎荆捎谶M行親子鑒定可以最終確認被告查明的事實是否成立,根據證據規(guī)則,應將進一步舉證的責任分配給盧某,其無正當理由拒絕舉證,應承擔不利后果。
經過兩次開庭審理,膠州法院認為,膠州市計生局對盧某作出的征收決定并無不當之處,并作出駁回盧某訴訟請求的判決。
網友評論(新浪微博):
這不科學
@符合虎虎:社會撫養(yǎng)費?撫養(yǎng)誰?。?/p>
@急急急吉吉吉:中國人在乎的不是自己有沒有,而是其他人是不是也沒有。
結語:
計劃生育已經顯出了諸多弊端,至今卻不得不繼續(xù)為之前的過錯而補救。只是這一個果也會是下一個因,誰知道因果循環(huán)的后話會是什么?(法邦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