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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男女確定關系后,卻因為彩禮問題而大打出手,婚結不成原因還是錢不夠,這年頭沒個房子似乎都不好意思結婚,這家伙卻因為彩禮湊不夠而心生怨恨將尖刀刺向女友,一場血案就這樣發(fā)生了。
6萬彩禮惹出一場命案
張某某和同鄉(xiāng)吳某經(jīng)人介紹認識。兩人很快確立了男女朋友關系。今年初,張某某與吳某開始談姻論嫁,沒想到因彩禮問題產(chǎn)生了分歧。據(jù)了解,吳某提出要8萬元彩禮錢,才與張某某打結婚證。但張某某經(jīng)濟拮據(jù),一時湊不齊8萬元,遂先支付吳某2萬元。
月2日下午,張某某和吳某剛見面便發(fā)生激烈爭吵。張某某向吳某索要戀愛時花在吳某身上的錢。由于數(shù)額對不上,兩人爭吵升級。張某某拿出隨身攜帶的殺豬刀刺向吳某。然后離開了現(xiàn)場,藏在山洞里不敢出來。直到4月11日,在崖洞中熟睡的張某某被警方一舉抓獲。
彩禮已是約定成俗的習慣
我國自古就有“六禮”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其中的“納征”是送聘財,就相當于現(xiàn)在所講的“彩禮”。
我國《婚姻法》中并沒有關于彩禮的規(guī)定,人民法院審理的彩禮糾紛案件的案由按照有關規(guī)定被定為“婚約財產(chǎn)糾紛”。關于婚前給付彩禮似乎已經(jīng)形成一種約定俗成的習慣。彩禮少,女方?jīng)]面子,彩禮多了,男方給不起,往往因為彩禮問題而使婚結不成。
婚沒結成彩禮要返還
關于彩禮糾紛,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解釋(二)的相關規(guī)定,如果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的,一方當事人請求另一方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該解釋在決定彩禮是否返還時,是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系為主要判斷依據(jù)的。給付彩禮后未締結婚姻關系的,原則上收受彩禮一方應當返還彩禮。
男子問女友索要戀愛時為女子花費的費用,因為協(xié)商不成大吵起來,一時犯糊涂惹上命案實屬不該。戀愛是美好的,戀愛過程中的費用應該算是一種贈與吧,女方是可以不用返還的,不過具體的還得看具體事件。(法邦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