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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速慢,網費高,是網絡服務最大禁忌,而在我國也仍然存在著這方面的問題。對此,工信部表態(tài),今年將大幅提升網速,并降低手機流量資費。請問:這是真的嗎?我該高興嗎?
花錢買了不到位的服務
李克強總理在一季度經濟形勢座談會上敦促提網速降網費。記者昨日調查發(fā)現,每月上網花費100元以上的網民普遍存在。而網絡調查結果顯示,多數消費者對網絡服務速度并不滿意。
昨晚,工信部回應,將推動企業(yè)加大網絡投資、降低手機流量資費,已立即布置相關企業(yè)研究落實。
根據騰訊大燕網和新浪網對10萬多名網友的調查,有近7成的網友每個月上網花費為50元至200元,其中,三成多網友每月網費在100元至200元之間。
相對應的是,實際上網花費與消費者的預期相差很大。新浪網調查顯示,73.6%的網友,每個月可以接受的網費在50元以內;能夠接受100元至200元上網費的,只有3.6%。
在北京,每月上網實際要花多少錢呢?市民盛先生統(tǒng)計了他近6個月的流量情況后發(fā)現,他平均每個月使用手機流量730M?!皬膩聿桓铱匆曨l,每個月手機流量花費大概50元。”
合同履行瑕疵理應承擔責任
網絡服務方存在瑕疵履行。瑕疵履行指債務人雖然履行,但其履行存在瑕疵,即履行不符合規(guī)定或約定的條件,致減少或喪失履行的價值或效用的情形。想必每一個購買流量資費的網絡用戶,都是希望購買的網絡能給自己提供高速而舒心的網絡服務。而多數情況下,高額的服務費用收取了,但是相應的服務的質量卻上不去。這種權利義務的不對等性,暗藏著網絡服務提供者在履行合同上瑕疵。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十一條的規(guī)定,“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讀完了上文網友們窘境,我對自己50元300M的流量略感欣慰和略有成就感。但是,流量資費的過高,且服務質量有待提升,這確實是個亟待解決的問題。(法邦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