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許勝利律師又一起成功不起訴的案件
許勝利
2017年4月24日上午,許勝利收到廣州市白云區(qū)檢察院寄出的對宋某某的不起訴決定書。
2016年11月8日15時許,宋某某與李某某在廣州市白云區(qū)太和鎮(zhèn)夏良村百世匯通快遞公司附近就餐時,因瑣事發(fā)生打斗,致李某某右臂骨折。12月2日,宋某某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經(jīng)鑒定,李某某因外傷致右肱骨上段螺旋形骨折,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
2016年12月22日,宋某某親屬慕名找到許勝利律師。許律師接受委托后,立即會見宋某某了解案情,并向目擊證人夏某某核實案件事實。在掌握案情后,許律師反復向白云區(qū)公安分局相關辦案人員進行溝通,并遞交了辯護意見和取保候審申請書。
2017年3月2日,該案被移送到白云區(qū)檢察院。許律師馬上約見主辦檢察官當面提出了不起訴的辯護意見,并向其遞交了詳細的書面辯護意見。最終,本案主辦檢察官采納了許律師的辯護意見。宋某某于2017年4月5日獲得自由。
2017年4月24日上午收到了白云區(qū)檢察院的上述不起訴決定書。

許勝利律師辦案心得:簡單的案件復雜化,復雜的案件簡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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