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由人肉搜索引發(fā)的事件頻頻曝光,女司機被打事件中,女司機的一切身份信息甚至開房信息都被人肉了出來,最近又曝光了烏魯木齊一男子因保護孩子打狗而導致被愛狗人士人肉搜索的事件。我們可以看到,網民的不理智行為對當事人造成了極大的傷害,難道我們允許人肉搜索就這么繼續(xù)下去嗎?
下面,我們通過被稱為人肉搜索第一案的北京女白領自殺引發(fā)其夫被人肉搜索的事件來了解一下!
女白領疑丈夫有外遇跳樓自殺
2007年12月29日晚,女白領姜某在北京位于東四環(huán)一小區(qū)24樓的家中跳樓身亡,事情源于她與丈夫王某的婚姻。
據悉,姜某和丈夫于2006年2月22日登記結婚。她生前在網絡上注冊了名為“某某的候鳥”的個人博客,并進行寫作。在自殺前兩個月,她在自己的博客中以日記形式記載了自殺前兩個月的心路歷程,將丈夫與一名案外女性東方某的合影照片貼在博客中,并認為二人有不正當兩性關系,自己的婚姻很失敗。
姜某還在自己的博客日記中顯示出了丈夫的具體姓名、工作單位、地址等信息。2007年12月27日,姜某第一次試圖自殺,之前,她將自己博客的密碼告訴一名網友,并委托該網友在12小時后打開博客。2007年12月29日姜某跳樓自殺死亡后,她的網友將其博客的密碼告訴了其姐姐,后姜某的博客被打開。
丈夫“被人肉”個人信息曝光
自2008年1月開始,某網站刊登了《從24樓跳下自殺的MM最后的日記》專題。
在該專題中,某網將王某的姓名、照片、住址、工作單位等身份信息全部披露。同時,姜某的大學同學張某在其注冊的網站“某某的候鳥”上刊登了《哀莫大于心死》等文章;某社區(qū)網出現了《大家好,我是姜某的姐姐》一帖。每篇網文后,都有大量網友留言,對王某的行為表示不恥和痛罵。
許多網民認為王某的“婚外情”行為是促使姜某自殺的原因之一;一些網民發(fā)起了對王某的“人肉搜索”,使王某的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等詳細個人信息逐漸被披露;一些網民在網絡上對王某進行指名道姓的謾罵;更有部分網民到王某和其父母住處進行騷擾,在王家門口墻壁上刷寫、張貼“無良王家”、“逼死賢妻”、“血債血償”等標語。
終審
2009年12月23日下午3時,北京二中院作出二審宣判:公民依法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王某在與姜某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與他人有不正當男女關系,其行為違反了我國法律規(guī)定、違背了社會的公序良俗和道德標準,使姜某遭受巨大的精神痛苦,是造成姜某自殺這一不幸事件的因素之一,王某的上述行為應當受到批評和譴責。
但應當指出,對王某的批評和譴責應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進行,不應披露、宣揚其隱私,否則構成侵權。張某作為姜某的大學同學,在姜某自殺后以祭奠姜某、抨擊王某不忠行為為目的設立“某某的候鳥”網站,將王某的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照片及與他人有“婚外情”等私人信息在網站中向社會公眾披露,并通過該網站與其它網站的鏈接,擴大了王某私人信息向不特定社會公眾傳播的范圍,對相關網民對王某發(fā)起“人肉搜索”、謾罵王某、騷擾王某及其父母正常生活的不當行為有相當的推動和促進作用,嚴重干擾了王某的正常生活,造成了王某社會評價的明顯降低。
張某作為“某某的候鳥”網站的管理者未盡到應盡的管理責任,泄露王某個人隱私的行為已構成對王某的名譽權的侵害,張某應當對此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張某以王某就其違背道德的行為不享有隱私權、其對姜某自殺這一公眾事件的披露符合公眾利益為由認為其不構成名譽權侵權,缺乏法律依據,本院不予采信。另,相關證據雖能證明在張某2008年1月11日開辦“某某的候鳥”網站前,部分網民已在其他網站披露了姜某自殺事件的經過,其間對王某的個人情況已有披露,但應當指出,他人對王某個人信息的披露不意味著張某可以繼續(xù)對此予以披露、傳播,他人此前對王某個人信息的披露不影響張某侵犯王某名譽權的事實成立。張某以其他網站先于“某某的候鳥”網站披露事件經過、相關信息已不具備私密性為由不同意承擔侵權責任,沒有法律依據,法院亦不予采信。原審法院認定張某侵犯了王某的名譽權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法院予以維持。在此基礎上,原審法院根據雙方當事人的過錯及相關具體情況,適當減輕了張某的賠償責任,判令張某刪除侵權的三篇文章及相關照片、判令張某賠禮道歉并酌情判令張某賠償王某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及公證費并無不當,法院亦予以維持。據此作出上述判決。
法律界人士認為,帶著偏頗、極端思維的人肉搜索日益壯大,設定法律紅線勢在必行。對于通過網絡暴力對別人造成傷害的事件,必須要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規(guī),保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
張曉霖律師辦案心得:進出口貿易中海關涉稅尤其是走私犯罪案件逐年增多,很多案件往往是因為不懂海關法律規(guī)定及海關辦事規(guī)程造成的,而非當事人(進出口企業(yè)或進出境個人)故意所為。面對這種情況,應當指導當事人如何用足用好國家政策,做到合理避稅;清楚海關規(guī)定和辦事規(guī)程及時處理,把損失最小化,實現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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