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毒品的品質定性是指對涉毒案件中毒品性質的定性。一方面,《刑法》第六章第七節(jié)所規(guī)定的涉毒犯罪中所規(guī)定的毒品種類是以《麻醉藥品名錄》和《精神藥品名錄》所列為準。超出該兩名錄的疑似毒品的物質,即便具有癮癖性和非法性,依據罪行法定原則也不能以涉毒犯罪予以追究;另一方面,由于名錄中有好多毒品化學屬性具有相似性,司法實踐中容易混淆,這樣也就有可能對涉案毒品的社會危害性的大小產生錯誤判斷,導致罪刑失衡。
一、做為毒品甲基苯丙胺與苯丙胺類毒品不是同一物質。
筆者發(fā)現(xiàn),好多毒品檢驗報告中對疑似毒品的定量、定性分析中檢驗方法常常把涉案毒品是疑似甲基苯丙胺而按苯丙胺類定量、定性方法來檢驗的。而辯護人卻把這一重要環(huán)節(jié)沒有識別,造成質證不到位,質證意見不被法院采信。實際上甲基苯丙胺盡管在化學結構上與苯丙胺類毒品極其相似,但在性質上與苯丙胺類毒品是有本質上差別的,因毒性特強,刑法已將其單列并與海洛因等值,在法律上已不屬于苯丙胺類毒品,提醒同行一定注意。
二、(一)新型毒品“麻古”與甲基苯丙胺
甲基苯丙胺,因其原料外觀為純白結晶體,晶瑩剔透,故被吸毒、販毒者稱為“冰”。由于它的毒性劇烈,人們便稱之為“冰毒”。吸食后會產生強烈的生理興奮,能大量消耗人的體力和降低免疫功能,嚴重損害心臟、大腦組織甚至導致死亡。吸食成癮者還會造成精神障礙,表現(xiàn)出妄想、好斗等。興奮中樞神經,具有欣快、警覺及抑制食欲之作用,重復使用會成癮;中毒癥狀包括多話、頭痛、錯亂、高燒、血壓上升、盜汗、瞳孔放大、食欲喪失。大劑量使用引起精神錯亂,思想障礙,類似妄想性精神分裂癥,多疑、幻聽、被害妄想等;長期使用導致器官性腦癥候群,有高血壓及腦中風之危險。停用之脫癮癥狀包括精神呆滯、昏睡、易怒、煩躁不安、憂慮,有自殺的傾向。
“麻古”系泰語的音譯,是一種含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并雜以其他物質制成的混合型新類型毒品。麻古是一種新型軟性毒品,該種毒品均為圓型,片劑,黃連素藥片大小,呈玫瑰紅、淺桔紅、深桔紅、蘋果綠,上面印有“R”、“WY”、“66”、“888”標記。此種毒品直接作用于人的中樞神經系統(tǒng),具有迷幻作用,含毒性,吸食后呈現(xiàn)健談、性欲亢進等生理上的異常反應。
相比于甲基苯丙胺,麻古成癮性不明顯,而甲基苯丙胺則對人體具有強烈的興奮及致幻作用,持久力強,一次便可上癮,被稱為“毒品之王”,其在成癮性、不可戒斷性、危害性上都比麻古要強,由此可見二者之區(qū)別。
鑒于以上情形,從毒品的特性來看,各類毒品的性質以及同種類毒品純度的不同,其毒理作用也表現(xiàn)出較大的差異與不同,由此可以評價行為人法益侵害的危險性也相應的不同,作為辯護人一定要注意這些細節(jié),才能在為行為人的行為辯護時贏得更多的辯護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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