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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劫持女友逼婚
男子劫持女友逼婚,還逼迫女友脫光衣服,自己也僅著一條內(nèi)褲,光天化日里逼婚,他的腦袋是不是進漿糊了??傆腥俗鍪虏粡哪繕碎_始思考的,結果做事的方式和目標完全不匹配。男子憋不住那口氣,不但破壞了關系,還撈不到半點好處,再想結婚就別提了。
1月20日11時40分許,在三亞市解放路濱海影劇院旁的一處民房樓頂,一名男子手持菜刀抵在一名年輕女子的頸部,大聲叫嚷。經(jīng)民警現(xiàn)場了解,男子林某平(30歲,海南萬寧人,已婚,有三名子女)因與女友李某(24歲,海南萬寧人)的感情遭女方家庭反對,而挾持李某。
逼婚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
婚姻自由是憲法賦予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又是《婚姻法》的一項重要原則?;橐鲎杂墒腔橐霎斒氯税凑辗梢?guī)定,在婚姻問題上享有的充分權利?;橐鲎杂膳懦獍k、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婚姻自由權利和公民的其他權利一樣,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行使婚姻自由權必須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nèi)進行。我國婚姻法明確規(guī)定了結婚的條件和程序,離婚的條件和程序,這些規(guī)定是在婚姻問題上的合法與違法的界限。一般來說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與離婚自由兩個方面:
結婚自由指婚姻當事人有依法締結婚姻關系的自由。當事人是否結婚,與誰結婚,是其本人的權利,任何人無權干涉。自愿是實現(xiàn)婚姻自由的前提,是婚姻以互愛為基礎的必要條件。當事人應對自己、對后代、對社會嚴肅負責的態(tài)度來對待這個問題,以利于建立幸福美滿的婚姻家庭。
離婚自由。離婚自由是指夫妻有依法解除婚姻關系的自由。既然婚姻的成立和維持都要以愛情為基礎,那么雙方感情確已破裂,夫妻關系無法維系時,解除痛苦的婚姻關系,無論對雙方、對子女、對社會都是一件幸事?;橐鲎杂蔀閺娭菩砸?guī)定,是對公民權利的一種保護,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義對公民該項權利進行限制。男子劫持女友逼婚,女友完全可以拒絕,對于婚姻的問題,律師是最好的幫手。(法邦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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