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k歌太好聽慘遭群毆
男子k歌太好聽慘遭群毆,無妄之災(zāi),這年頭真是躺著也中槍,難道歌唱的太好也有罪嗎?為何總是有人喜歡把自己的歡樂寄托在別人的痛苦之上?
近日,天生就有一副好嗓子的男子在KTV里面唱歌,唱著唱著,隔壁包廂的一群陌生男子沖了進來,狂揍了他一頓。事后才得知,原來是自己唱得太好聽,惹怒了隔壁包廂的男子。
故意傷害的認定
男子在KTV唱歌被人毆打,毆打男子的人涉嫌故意傷害,是否構(gòu)成故意傷害罪得根據(jù)被打男子的身體請況來定。
故意傷害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故意傷害嚴重的構(gòu)成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權(quán)利中最常見的一種犯罪。構(gòu)成故意傷害罪,某人必須實施了傷害行為,所謂傷害是指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通常表現(xiàn)為破壞人體組織的完整如斷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壞人體器官的正常機能如使人失去聽覺、視覺、神經(jīng)機能失常等。但這些傷害行為必須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當防衛(wèi)等合法行為而傷害他人身體的,不構(gòu)成故意傷害罪。(法邦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