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魯東大學車禍
魯東大學車禍,兩名剛剛打飯回來的女生被撞飛。大學本該是和諧的存在,可是這車禍卻著實血腥。肇事車輛是為了躲避另一輛車,可是誰知道卻因小失大撞飛了人。這不是校園嗎?怎么就車輛縱橫了?出了這樣的事,或許校方該反思一下校園的管理問題了。
10月8日11:30分,魯東大學研究生宿舍樓底路口發(fā)生車禍。3名女學生在買飯歸來途中,被一輛白色豐田車撞傷,一人躲開,另兩名學生被撞入樓底夾道。事發(fā)時白色豐田車和藍色出租車相互躲避,豐田車不慎將2名女生撞飛,兩輛車在學生放學就餐時間車速均過快。事故中,尹某被撞斷腿骨,羅某和高某的頭部、胸部都嚴重受傷。
什么是交通肇事罪
校園內本該是安靜的求學環(huán)境,這次三位同學無辜遭車撞受傷,身體經受傷痛折磨不說,還不知道對她們今后生活是否會造成影響。目前,事故具體原因還在調查中。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guī),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
根據刑法規(guī)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兩位司機均因車速過快,從而導致了悲劇的發(fā)生。對于兩名受害人,肇事司機有賠償責任。(法邦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