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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
從未成年人到輪流性行為,受害者主動挑逗,蓄意賣淫,短信勒索。到把五個孩子坑了,睡覺沒參與。求你了,別再審了,再審,天一就是無償主動捐精,再審天一就變成十大杰出青年了。夢鴿說:錯的是社會,孩子忠厚仗義純凈。有這樣的母親,不犯罪更待何時?社會有錯,可不是每個孩子都會強奸別人。如果父母是對的,孩子則會在復雜的環(huán)境中更加堅強,而父母的縱容則會把孩子推向更加罪惡的深淵。
事件回顧:
夢鴿:錯的是社會
夢鴿仍在為涉嫌強奸的兒子李某某奔走。近日,她表示兒子沒有強奸,是對方敲詐勒索,表示“兒子沒錯,錯的是社會環(huán)境”。據(jù)報道,8月31日夢鴿接受訪問,稱兒子“掉進陷阱”。她回憶稱,曾收到自稱是受害者男友發(fā)來的短訊,要求私了否則報案,但兒子否認強奸,說“只是玩玩而已,給了錢”,她選擇相信兒子。“法官都失足何況孩子?”夢鴿將案件歸結為社會環(huán)境影響和孩子交友不慎:“上海的4個法官還是成年人,非常優(yōu)秀的干部同志們,都在這樣的一個環(huán)境里失足了,孩子們怎么經(jīng)得起這樣的誘惑?”而針對兩年前李某某打人事件,她說:“其實只是他參與了,矛頭對準了他,就像現(xiàn)在的炒作輿論一樣,把所有矛頭焦點對準了我的孩子,造成了這樣一個社會影響”。她說兒子是“忠厚仗義的純凈孩子”,在她眼中兒子永遠是閃光的。
法邦點評:
強奸罪的量刑
李天一等五人強行與一名女人發(fā)生性關系,已經(jīng)涉嫌強奸罪。
我國法律規(guī)定:強奸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fā)生性交的行為,或者故意與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fā)生性關系的行為。犯強奸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對于奸淫幼女的,以強奸罪定罪并從重處罰。
五人輪奸,屬于法律上的情節(jié)嚴重。犯人已成年,量刑應在五年到十年。可是夢鴿多方奔走,五名犯罪嫌疑人的刑罰勢必不會太重。
網(wǎng)友評論(新浪微博):
夢鴿太護犢
@三葉草:婊子,活脫的婊子,兒子隨媽,一家子敗類。
@天王星星:這樣慣下去,下一次天一不一定再干出些什么。
@日本豆豆:真他娘的無語,有權有勢就能這樣,他李將軍能通天嗎?
結語:
夢鴿仍然不知悔悟。即便社會有錯,可是殺人能怪人家皮太薄嗎?撞人能怪路人走太慢嗎?強奸能怪社會?這實在是胡攪蠻纏得讓人無話可說。是不是社會有錯,他李天一就能橫行無忌而沒有法律能制裁?那他李天一有錯是不是憤怒的群眾就能去把他殺了?是不是你夢鴿可惡大家就能去強奸你?要是你被強奸了你還會說是強奸的人沒錯,是社會的錯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