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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
女子見網友遭強奸,掰斷戒指跳車逃生。近日,一女子耐不住寂寞玩微信“搖一搖“約見網友,慘遭搶劫強奸事件引起網友們的圍觀與熱議。從微信的誕生開始,圍繞它的各類案件也紛至沓來,以至于有人把微信戲謔成危信。但不管是微信還是“危信”,如果人們能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也許類似的案件就不會再發(fā)生。
事件回顧:
女子見網友遭劫財劫色
8月29日下午1時許,在自貢職業(yè)技術學校大門前,一渾身纏滿透明膠帶的女子,從一輛疾馳而過的車上跳了下來,躺在馬路中間一動不動。女子叫張敏,因為輕信了網友的話,被劫財劫色。昨日,記者從自貢匯東公安分局板倉派出所獲悉,當事人陳忠和王強于9月2日被自貢警方刑拘。
張敏通過微信“查找附近的人”,結識了陳忠,還見面吃了飯。8月29日早晨陳忠通過微信聯(lián)系張敏出來耍,同行的還有另一男子王強。陳忠和王強合力將綁好的張敏放到了后排座位下面的空處,翻找了兩部手機和部分現(xiàn)金,總共價值1000多元人民幣。趁王強回家找黑色袋子給張敏罩頭時,陳忠對張敏實施了強奸。行駛途中,陳忠王強提出將張敏“做掉”。情急之下,張敏將戒指取下來掰開,用戒指的斷裂處把手上的膠帶割斷。趁二人不備,打開車門,用力一蹭,從車上跳了下來。
張敏告訴辦案民警,自己是被網友約出來耍時,被網友劫財又劫色,不僅如此,網友還商量將自己“做掉”,以達到滅口的目的,她是拼了命,才從網友的魔爪中逃了出來。9月2日,張敏口中的網友陳忠和王強,被自貢警方擋獲。(來源:中國時刻網)
法邦時評:
搶劫、強奸如何定罪量刑
女子約見網友遭劫財劫色事件中,兩名犯罪嫌疑人將受害人綁起搶走了兩部手機和部分現(xiàn)金后對受害者實施了強奸。兩名犯罪嫌疑人無視國法,為牟取私利,使用暴力手段搶劫公民財產,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陳忠為滿足淫欲,竟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婦女發(fā)生性關系,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
我國《刑法》第263條規(guī)定,犯搶劫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根據《刑法》規(guī)定,犯強奸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綜上所述,王強應按搶劫罪論處,而陳忠則是搶劫、強奸數罪并罰。
網友評論(新浪微博):
29歲少婦約見網友遭強奸被指活該
@ Angel愛童童:作死一點都不自重
@兔尾巴002:活該!有家庭了還網戀!
@郭嘉妮L:這種女人該殺,見什么網友,太寂寞了吧。
@三分言:看你以后守不守婦道,還敢約炮不?
結語:
現(xiàn)在玩微信的人很多,因為“搖一搖”出軌的事件我們也已見怪不怪了。受害者的遭遇似乎沒有博得大家的同情,反而會被覺得這是咎由自取。人會上當受騙,很多時候不是因為騙子的狡猾,而是被騙的人另有所圖以致于蒙蔽了雙眼。希望通過這次事件,能給那些正在心里打著小算盤的人們敲響警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