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歲少女遭強暴生子
12歲少女遭強暴生子,震驚了社會。一個鄰村的74歲老頭是孩子的父親,不免令人詫異。確實實施過強奸,可是孩子究竟是誰的?小學生思思(化名)指認曾被學校的三名老師強奸過,而老師反咬一口控告思思的父親名譽侵權(quán)。我相信沒有12歲的女孩會拿被強奸來名譽侵權(quán)別人,沒人會用自己被強奸來空穴來風!思思陳述得事實清晰,可警察搜集的材料都疑被掉包,究竟是恩澤雨露的老師們先下手為強斷人猜想,還是因為沒有了證據(jù)心知思思告不贏官司從而堂而皇之。禽獸不如的惡棍,毀掉了女孩一生。
湖南省永州市祁陽縣12歲的小學生思思(化名)兩個月前產(chǎn)下一名女嬰,驚動了社會。思思指稱,從去年6月起,三名小學老師曾先后多次對她實施強奸,但經(jīng)DNA鑒定認為,一名74歲的老人才是事件的元兇,他住受害人鄰村并與受害人有一定的親戚關系,目前已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此后,受害人指稱3位老師也曾施暴,其中兩位老師起訴思思父親“名譽侵權(quán)”。之后雙方發(fā)生了言語沖突。這時在一旁沉默的湯某將唐某拉拽著離開。思思一直追到岔路口,之后蹲在馬路邊失聲痛哭。思思寫的回憶記錄,上面寫著自己第一次被性侵發(fā)生在2012年6月9日。還有一篇記錄中,記錄了另外一位唐姓老師:“第一次也是在他的辦公室里,他叫我去他的辦公室我就沒去,然后76班班長叫我送作業(yè)去唐老師的辦公室,他首先用手摸我上身,結(jié)果就與我發(fā)生關系?!倍[情是化驗DNA的老師根本就不是思思所指認的老師,也就是說,校方隨便找了別的老師去做DNA!
強奸罪的量刑
思思已產(chǎn)子,為獲強奸證據(jù)在12歲的年紀生下孩子。而警方卻藏有貓膩,以兒童的證言不可信為由不去對指認的教師采DNA。難道兒童就只有被老師強奸的權(quán)力而沒有指認的權(quán)力?誰能解決這個問題?把真正的罪人繩之以法?
根據(jù)刑法規(guī)定,強奸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1)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jié)惡劣的;(2)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4)二人以上輪奸的;(5)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思思才12歲,是幼女,強奸她的禽獸必獲重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