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導讀:
男子公園擺攤送嬰兒
擺攤送嬰兒,男子稱這些孩子都是自己的親生孩子,因為貧窮,無法解決戶口就決定把他們送人,如果是這樣,當初為何又要把他們生下來呢?他殊不知把自己的孩子送給別人是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從情理上來講,父母對孩子的愛是天生的,哪個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夠快快樂樂、衣食無憂的生活在這個世界上;從法律上來說,父母對孩子孩子有著法定的撫養(yǎng)義務,這樣的義務是必須要履行的,那么父母對孩子究竟有哪些義務?
事件回顧:
男子公園擺攤送嬰兒
26日早上,登封綠趣園公園門口,一中年男子在"擺攤送小孩",稱5個孩子都是自己親生,因無法解決戶口才送人。目擊者稱,男子說法十分可疑,或許并不是要將孩子送人,而是"賣人"。目擊者高先生介紹,地上一張殘破的涼席上,躺著三個1歲左右的孩子,當時還在熟睡,孩子身上特別臟,蓋著一個臟兮兮的小褥子。車上還有2名6歲左右男孩兒。沒過多久,周圍就聚攏了很多晨練的市民,“男子自稱腿有殘疾,還撩起褲腿給大家看,說是家里窮解決不了戶口問題,才想著把孩子送出去?!保▉碓矗喝嗣窬W(wǎng))
法邦時評:
父母對孩子的撫養(yǎng)義務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jiān)護人。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8條規(guī)定: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應當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jiān)護職責和撫養(yǎng)義務,父母作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jiān)護人,必須對未成年子女的人身、財產(chǎn)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權益加以監(jiān)督和保護。
父母必須從物質上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yǎng)義務和監(jiān)護職責。也就是說,父母必須從物質上、經(jīng)濟上對未成年子女進行養(yǎng)育和照料,使子女身體能夠健康成長。父母不得虐待、遺棄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視女性和有殘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這是保障兒童的基本生活和生存權利的需要。
男子公園擺攤送嬰兒,不管是出于什么樣的原因,都沒有履行好其作為父母的義務,5名兒童都沒有達到18周歲,父母是必須要撫養(yǎng)他們長大的,而且還要對他們的人身、財產(chǎn)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權益加以保護,在這里孩子肯定是沒有什么財產(chǎn)了,但是他們其他的合法權益父母必須的保護,撫養(yǎng)孩子是法律的強制性規(guī)定,男子將嬰兒送人,是棄嬰的行為,顯然是違法的。
網(wǎng)友評論(來自新浪微博):
賣什么不能賣孩子
@ 文琳:我想說一定得這樣么?那干嘛要生呢?
@ 辛辛苦苦的生下孩子,何苦要把她們賣掉呢,孩子長大后要是知道自己是被賣掉的也許永遠都不會原諒他父親當初的行為。
結語:
不管你是家財萬貫還是貧窮無比,如果不能保證自己的孩子來到這個世界后開心快樂無憂的生活,那么建議你不要去要孩子,如果有了孩子,那就好好愛護好自己的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