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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醉酒女子被猥褻屬誤傳。俗話說:“謠言止于智者”。但是普通公眾并非個個都是“智者”,大多數(shù)人對信息的真實性無法做出正確判斷。生活中有人通過各種形式非惡意散布謠言,在社會上傳播。
近日,有網(wǎng)友爆料稱不久前某晚的青島奧帆中心情人壩,一位醉酒女子疑被路過的三男子輪流猥褻。青島警方今日回應(yīng)稱該傳聞不屬實。8月7日,青島公安局通過官方微博發(fā)布消息表示,青島公安局市南分局奧帆中心派出所接青島某公司職員王女士(網(wǎng)傳圖片中女子)于8月6日報案,稱其本人于7月27日晚與公司3名男同事在奧帆中心酒吧飲酒,離開時醉酒倒地,同事攙扶過程被他人拍到並在網(wǎng)上誤傳。王女士的3名男同事已到派出所說明情況。目前,警方正在就此事進行調(diào)查。
非惡意傳播謠言可能觸犯法律
非惡意傳播謠言也可能觸犯法律,被定罪量刑。如果是情節(jié)嚴重、有故意傳播地震謠言行為的,可能會構(gòu)成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guī)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除了故意發(fā)布造謠信息的人以外,很多民眾會將這些信息通過短信轉(zhuǎn)發(fā),善意提醒朋友、同事,那么,他們是否也觸犯了法律呢?這些民眾可能在主觀上沒有惡意,這樣一般法律上可以不予懲罰,但如果達到一定的社會危害性,就要給予相應(yīng)處罰。所以市民收到上述造謠短信或不確定真實性的信息后,不要再向他人傳播,以免觸犯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