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家法律顧問被恐嚇
李家法律顧問被恐嚇,恐嚇者揚言要殺死他的全家,我國是法治社會,完全可以采取理性的方式,走正常的渠道來表達訴求。此案還未結案,一切都還是未知數,就采用這種24小時不間斷的騷擾甚至死亡威脅的方式,李家法律顧問為了應對這樣的人身攻擊和恐嚇,報案是他選擇的方式,律師這個職業(yè)也充滿了風險。
近日,因接連收到死亡恐嚇短信及電話,李家法律顧問蘭和律師今天上午向北京警方正式報案。蘭和律師稱自從擔任李家法律顧問以來,他一直遭受謾罵詆毀和人身攻擊。由于他在微博上公開了手機號碼,所以每天都能收到無數陌生人的“問候”,那么恐嚇蘭和律師給他造成心理上的恐懼構成犯罪嗎?
恐嚇構成犯罪的情形
單純的恐嚇行為一般是不構成犯罪的,但是有些行為也構成犯罪,如:
1、恐嚇時索要財物,有可能構成敲詐勒索罪.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三)第八條規(guī)定“ 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边@就是說這樣的恐嚇這是構成犯罪的。如果罪名成立,情節(jié)嚴重的要觸犯刑法判刑,但沒有恐嚇的特定條文,可根據他威脅恐嚇的事來查找相關條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