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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嶺市委書記被嚴重警告
市委書記午餐飲酒被嚴重警告,吉林省公主嶺市委書記王亞暉下基層工作時逼勸副市長隋云波喝酒,導致隋云波重度腦癱植物人。雖然說“無酒不成席”,但是,在飲酒時,聚會的組織者和參與者,在飲酒之前最好先問清對方的身體狀況、是否開車、酒量如何、身體有沒有特殊病癥、對酒精是否過敏等問題,千萬不要貪圖一時的痛快而引發(fā)嚴重的后果。
繼今年3月6起違反八項規(guī)定案例被通報之后,昨天,中紀委再通報8起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包括公主嶺市委書記違反規(guī)定工作日午餐飲酒,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勸酒人要小心法律責任
因喝酒引發(fā)對方疾病發(fā)作,導致死亡等損害后果,在這種情況下,是否知道對方的身體狀況,成為勸酒者應否承擔過錯責任的前提。如果勸酒者不知道,在勸了少量酒的情況下,對方誘發(fā)疾病,此時勸酒者無需承擔過錯責任。但依據《民法通則》中的公平責任原則,如果法院判決勸酒者承擔一部分賠償責任的話,也是合理的。只要喝酒是損害后果的誘因,無論勸酒者是否明知對方的身體狀況不能喝酒,一旦有強迫性的勸酒行為,都應承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