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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功大師恐嚇記者
氣功大師恐嚇記者“年紀輕輕不得好死”,在人們心中,“大師”給人感覺是超凡脫俗,有大修養(yǎng)、心胸廣大、處變不驚、令人尊敬的優(yōu)秀人物,氣功大師出口咒人的言語則徹底毀掉了“大師”在人們心目中的地位與形象!
22日,“大師”王林電話新京報記者張寒,斥責(zé)其“收錢報道”。記者解釋是客觀報道,未收錢,也未受任何人委托,為報社所派。王林則截住話頭說“我告訴你,你不得好死,你們?nèi)叶疾坏煤盟馈?。王林他住五層別墅,是江西萍鄉(xiāng)首富;憑空盆變蛇等絕活結(jié)交名流;與高官關(guān)系密切;給商人放高利貸;曾被指控以收徒騙錢,他還自稱是劉志軍好友,現(xiàn)如今他的恐嚇言語,展示了他修養(yǎng)的低劣,品德的畸形,那么他恐嚇威脅記者會不會受到處罰?
恐嚇威脅的處罰
恐嚇威脅行為可以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主席令第三十八號)》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進行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fù)的;
(五)多次發(fā)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