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峽壩區(qū)雷擊2死6傷
三峽壩區(qū)雷擊2死6傷,雷公一動怒,安全風險倍增,游客應減少出游。概率小是小,但是一旦發(fā)生,就是百分之百的傷亡。
7月16日下午,三峽壩區(qū)的三峽大壩和五級船閘之間的壇子嶺發(fā)生雷擊。當時有個30多人的旅游團隊在附近游玩,突遭雷擊,很多游客倒在地上。但是有2人不幸被雷擊身亡,死者為一男一女,男子錢某15歲,跟隨家人來宜昌游玩,女子劉某31歲。另有6人受傷,已確認無生命危險。事發(fā)后,壇子嶺園區(qū)關閉,并樹有“雷雨天氣請勿登頂”的警示牌。
合同責任的免責事由
合同責任的免責事由既包括法定的責任事由,如不可抗力,也包括約定的責任事由,如免責條款。
1、不可抗力
所謂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免責條款
免責條款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免除將來可能發(fā)生的違約責任的條款,其所規(guī)定的免責事由即約定免責事由。免責條款不能排除當事人的基本義務,也不能排除故意或重大過失的責任。
這表明:其一,免責條款是合同的組成部分,是一種合同條款。它既然是一種合同條款,就必須是經(jīng)當事人雙方同意的,具有約定性。其二,免責條款的提出必須是明示的,不允許以默示方式作出,也不允許法官推定免責條款的存在。其三,免責條款旨在排除或者限制未來的民事責任,具有免責功能,這是免責條款最重要的屬性,是區(qū)別于其他合同條款的明顯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