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馬女踹人父親下跪
寶馬女踹人父親下跪,真是難為天下父母心。自己的錯,本來低頭道個歉就能了事,卻連累自己的父親下跪道歉,真是讓人不忍心。
據悉:昨天下午,一輛黑色寶馬車停在小區(qū)行車道上,其他車只能繞遠。投訴到保安處后,多位保安趕來聯系到女車主,但車主態(tài)度蠻橫,拒絕挪車。女車主不聽勸阻拒絕挪車,甚至沖著保安就是一腳,被警察帶上警車后仍拒絕道歉。最終女車主父親急了,下跪道歉,事情這才算完。
故意傷人糾紛處理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guī)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但是夠不上刑法處罰的,可以通過民事賠償進行解決。故意傷人糾紛解決方式有:和解、調解、訴訟。可以通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方式終結。像本案中當事人只是踹了一腳,情況還不嚴重,夠不上刑事處罰。受害人可以根據情況選擇是通過賠禮道歉還是損害賠償等方式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