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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昂正式起訴格力
有消息傳出貝昂科技已經正式起訴格力電器,就針對格力侵犯貝昂關于空氣凈化器產品專利提起訴訟。據(jù)資料顯示,自12月16日,貝昂創(chuàng)始人冉宏宇炮轟“董明珠才是真正小偷”、“格力侵犯貝昂專利”,直到貝昂提起訴訟還不足三天的時間。
從歷史資料看,之前格力曾與貝昂就空氣凈化器展開合作。之后,貝昂曾發(fā)公開信指出:2008年,雙方開始合作,格力希望把“離子風”技術運用到空調上。最后格力終止了合作,項目叫停。
2012年貝昂獨創(chuàng)的“離子風“空氣凈化技術以完全靜音,無耗材的優(yōu)勢吸引了董明珠,格力重新啟動了空凈項目,但隨后再一次叫停。2014年,格力推出了主打“0耗材”的“KJFC230”離子型空氣凈化器,并且申報了技術創(chuàng)新獎,聲稱這是他們的另一項“核心技術”。
對此,格力集團方面表示,貝昂科技所說的完全是一種抹黑。其還稱,從了解的情況得知,貝昂科技甚至還侵犯了格力的三項專利,目前還在做進一步的調查,不排除會行使法律維權的手段。
雙方在多次各執(zhí)一詞的情況下,貝昂科技率先發(fā)起了訴訟。
侵犯其空氣凈化器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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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知識產權律師,曹成提示,構成專利侵權行為的要件包括兩個方面:形式條件和實質條件。形式要件主要有:(1)實施行為所涉及的是一項有效的中國專利;(2)實施行為必須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或者授權的;(3)實施行為必須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對于行為人是否具有主觀故意并不是形式要件。
如果行為人所涉及的技術特征屬于專利權的保護范圍,那么該行為人就構成了專利侵權。主要表現(xiàn)形式:(1)行為人所涉及的技術特征與專利的技術特征全部相同,則構成侵權;(2)行為人所涉及的技術特征多于專利的技術特征,也構成侵權;(3)行為人所涉及的技術特征與專利的技術特征有相同的,有相異的,但是,相異的技術特征與專利的技術特征是等效的,仍構成侵權;否則,不構成侵權。
專利權受到侵害時,不論是專利權人還是利害關系人既可以請求專利管理機關進行處理,可以向法院起訴,通過司法程序來處理。其中行政程序不是終局裁決當事人對行政處理不服的,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總之,專利侵權行為是嚴重的侵犯專利權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侵權人依法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對于專利保護普遍的淡薄意識需要相關部門加大宣傳,提高專利保護意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