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人誤以為公司的設立與公司的成立是一個概念。其實,兩者之間存在著很大的差異。如果不能很好地了解二者之間的不同,勢必會帶來不可避免的麻煩。知名公司法辯護律師張本良提示,事實上,公司設立和公司成立的區(qū)別主要有以下三點:
![]()
首先,概念不同。公司的設立,系為組織公司之發(fā)起人之設立行為,有法律行為,亦有非法律行為;有民事法律行為,亦有受動的行政法律行為。而公司的成立則不是一種行為,而是指公司已取得法人資格的一種狀態(tài),是對公司合法身份存在的一種表現(xiàn)形式。
其次,效力不同。公司在成立后,才能取得公司法人人格和公司名稱的排它使用權等,而公司設立則無上述人格和權利。公司設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條件,公司成立則是公司設立追求的目的和法律后果。
第三,性質(zhì)不同。公司的設立,系為組織公司之發(fā)起人之設立行為,有法律行為,亦有非法律行為;有民事法律行為,亦有受動的行政法律行為。而公司的成立則不是一種行為,而是指公司已取得法人資格的一種狀態(tài),是對公司合法身份存在的一種表現(xiàn)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