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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不還行使代位權
胡某向趙女士借了10萬元,借款合同期滿后,他一直拖延還款,但是,張某欠胡某到期借款20萬元,趙女士能否以自己的名義請求法院執(zhí)行張某的財產,以償還胡某的借款,對于此法律有何規(guī)定?
根據(jù)《合同法》第73條第“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的規(guī)定。
本案中,胡某怠于行使對張某的債權,損害了債權人趙女士的利益,因此,趙女士有權行使代位權,請求人民法院執(zhí)行張某的財產以償還胡某的借款。同時,根據(jù)該條款第2款“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趙女士行使代位權所花費的必要費用,由胡某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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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的代位權
知名債權債務律師,郭延虎律師提示,債權人代位權,是指在債務人行使債權時發(fā)生懈怠而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代債務人行使其債權的權利。它具有以下特征:
(1)代位權是債權人代替?zhèn)鶆杖讼虼蝹鶆杖酥鲝垯嗬?。根?jù)合同相對性原理,債權債務關系只能約束債權人和債務人,債權人只能向債務人主張債權,不能對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主張債權。(2)代位權是一種法定的權利。既然是一種權利,就意味著債權人既可以行使代位權,也可以不行使代位權。但代位權是由法律直接規(guī)定的權利,不需要由當事人特別約定。
(3)代位權是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行使債權人的權利。代位權是債權人所享有的權利,必須以債權人的名義行使,因此它與代理人的代理權不同。(4)代位權是通過債權人向法院請求的方式行使的。即只能通過訴訟的請求方式來行使代位權,通過起訴來請求法院保全債權。
根據(jù)法律的相關規(guī)定,債權人有代位行使權,這對欠錢不還的行為有了進一步的約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