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導語:
濟南再現(xiàn)啃臉男,讓我想到漢尼拔的故事。二戰(zhàn)期間他和她妹妹躲避軍隊中被土匪劫持,最后因為天極冷沒有食物,土匪只能先拿她妹妹“燒了一大碗湯”吃了。而漢尼拔也吃了。長成后,為了復仇,他殺人成性,復仇期間為了紀念妹妹的死,找到并殺死了當年的土匪,并吃掉了他們臉頰上面的肉!點毅力的漢尼拔給我留下了深深陰影啊。
好吧,軼事就不考究了,來看看我國法律如何對待此種食人惡魔。
事件回顧:
濟南再現(xiàn)啃臉男
近日,濟南深夜驚現(xiàn)裸身啃臉男啃咬陌生女子的一幕。事發(fā)一刻,啃臉男用圍巾樣的東西使勁勒住女子的脖子,同時用嘴咬女子的臉部,所幸及時被路人制止,該男子事后被查明為精神病患者。觀察者網(wǎng)查詢到,啃臉男最早的版本是美國一位“啃臉男”,在吸食“浴鹽”的毒品后產(chǎn)生幻覺,在大街上撲倒流浪漢,并將其啃得血肉模糊。2012年6月,我國溫州也發(fā)生“啃臉男”事件:一醉酒男子突然發(fā)狂,撲倒一位陌生女士,沖著臉部一通亂咬。不管是精神病患者,還是吸毒或醉酒,啃臉男都會有嚴重的精神癥狀,表現(xiàn)為意識模糊、有強烈的興奮性和攻擊行為。
法邦時評
精神病人的刑事責任
所謂精神病人刑事責任,是指精神障礙人實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為后的刑事責任。目前我國刑事責任能力主要分為三級:(1)完全刑事責任能力;(2)限制刑事責任能力;(3)無刑事責任能力。
我國刑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jīng)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jiān)護人嚴加看管和醫(y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yī)療。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本案中,涉案嫌疑人,涉嫌故意傷人罪,是需要等醫(yī)學鑒定結果出來,才能最終確定是否負刑責的。精神病人犯罪雖然不用負刑事責任,但民事賠償是在所難免的。
網(wǎng)友評論:(新浪微博)
現(xiàn)實版的漢尼拔
@那不是方方方玉:現(xiàn)實版的,沉默的羔羊。
@樂樂愛喝牛奶:臥槽現(xiàn)在怎么變態(tài)那么多,看了各種新聞這個暑假起在自己的城市連黑車都不敢打了 還別說一個人去外地。
@魚唇的藍星人你好喵:感覺好像末世文里喪尸出現(xiàn)被掩蓋的樣子。
結語:
有病就關家里好了,放出來嚇人到底是什么意思,仗著自己犯病就吃人臉,咬傷別人就罷了,嚇壞了孩子可咋辦。美國大片中的各種僵尸也不過如此。這種深深的恐懼,之前邁阿密人對此印象極其深刻,而今濟南人也深刻地體會了一把。話說回來,社會是有點亂啊,黑車、少女、食人怪獸。各種關鍵此充斥了眼睛,社會的負面啊,你能在我的眼睛里展示得更全面一些嗎?(法邦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