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婆媳之爭是一個婚姻家庭經(jīng)常會遇到的“世紀難題”。近日,湖南長沙一男子在面對婆婆與媳婦為一條蒸魚而其爭執(zhí)時,他可怕的選擇了將妻子掐死后自己投案自首的方式來解決這段不和諧的紛爭。
蒸魚殺妻者獲無期
據(jù)報道,本是“千年修得共枕眠”的兩人,為了家庭瑣事,成了一對陰陽兩隔的怨偶,這是極端個案。但現(xiàn)實中,從偕老夫妻到擦肩路人,離婚群體也在每年遞增。太自我、第三者插足、三觀不和,離婚有各種理由,維系婚姻的法子卻只有一個:尊重、包容、付出。
左邊老婆,右邊老媽,兩端中間,是走鋼絲的丈夫。婆媳關系,是一個讓大多數(shù)丈夫苦不堪言的話題。
因為一碗蒸魚該不該放姜的問題,長沙一對關系原本就不和睦的婆媳再次陷入爭吵。這一次,在老媽與老婆之間疲于應付的丈夫竟然作出了一個徹底而又血腥的選擇:他將妻子掐死后報警自首。
8月20日上午,三湘都市報記者從長沙市檢察院獲悉,因涉嫌故意殺人罪,27歲的袁博(化名)被判處無期徒刑。
自首可酌定減輕處罰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動投案,向公安、司法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為。
我國《刑法》第六十七條規(guī)定,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知名刑事辯護律師,法邦名律聯(lián)盟刑事專家團團長,宋曉江律師分析認為,故意殺人在我國是重罪,最高可獲死刑。因為,此男子在將妻子殺害后,主動投案自首,而自首則是我國刑法規(guī)定的依法可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情形。
古語有云:“血債終須血來償?!蔽乙恢闭J為死罪很殘忍,但確堅持覺得死罪對于處罰剝奪他人生命的犯罪分子是最公平的。對于連自己親人都能殺害的犯罪分子,我認為判處死刑是沒有什么問題的。最終該男子獲刑無期,自首可能是法院考慮到的量刑情節(jié)之一。(法邦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