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警高速救人被撞死
近年來,我國的交通肇事案件屢屢發(fā)生,那么究竟什么是交通肇事,交通肇事者又要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呢?
8月10日晚,天津津薊高速公路發(fā)生車禍,7人被困,汽油泄露,天津公安交管局高速支隊民警成功將傷者救出,當民警冒著汽油燃爆危險再次勘察現場時,一大貨車從后方高速沖撞隔離設施和警車,致4位民警被撞身亡。
據媒體報道,8月10日22時20分許,天津市津薊高速公路下行77公里處發(fā)生一起交通事故。市公安交管局高速支隊津薊大隊民警在勘查處理交通事故現場時,一輛從后方高速駛來的大貨車駛入警戒區(qū)域,連續(xù)沖撞隔離設施和2輛警車、1輛清障救援車輛及現場工作人員,造成2名民警和1名清障救援人員當場殉職,另外2名民警經醫(yī)院全力搶救醫(yī)治無效殉職,事故還造成1名民警和1名高速公路路政工作人員受傷。事故發(fā)生后,涉嫌違法的大貨車駕駛人已被警方控制。目前,事故情況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或構成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guī),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我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值得注意的是,本罪必須是在交通運輸中實施了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的行為,這是發(fā)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承擔處罰的法律基礎。而且,本罪的主觀方面要求是過失,行為人在違反規(guī)章制度上可能是明知故犯,如酒后駕車、強行超車等,對自己的違章行為可能發(fā)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后果,應當預見而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或者雖已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以致造成了嚴重后果。
每個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還望司機師傅們都能認真遵守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對自己負責,對他人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