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地下錢莊成員張姓男子放貸利息比銀行高出40倍,隨機打電話攬客,卻打給警察踢到鐵板。臺北地院依重利罪判刑2年2月。
根據(jù)法院今天公布判決,張男和友人專門放高利貸,隨機打電話攬客,2012年找上需款孔急的民眾,放款以7天到10天為1期,年利率高達360%到960%,約是銀行年利率的40倍。
張男食髓知味,來年1月打電話亂槍打鳥攬客,卻打給臺北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偵查隊隊長唐國強,唐男不動聲色約出張男,確認張男放高利貸后,隨即表明身份當場逮捕。
臺北地院審理后,審酌張男趁人之危放高利貸牟利,無視借款人恐因無力負擔重利而鋌而走險犯罪、輕生尋短,危害匪淺,但考慮他沒有暴力討債,依5個重利罪判處2年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