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汪峰三招搞定章子怡
汪峰三招搞定章子怡,兩個花心的人搞到一起了,看最后的輸贏吧。汪峰被爆見一個愛一個,章子怡有四任男友,汪峰何止有四個女友,連老婆都有好幾個了。
11月9日晚,汪峰在上海舉行“存在”演唱會,在演唱《我是如此愛你》之前,突然向臺下的章子怡展開了5分鐘、893字的深情表白,并在表白中細數了兩人的戀愛細節(jié),讓臺下的章子怡感動到捂嘴飆淚。為什么汪峰能抱得美人歸呢?從各種蛛絲馬跡中不難看出,汪峰為這段感情做出了不少犧牲和努力。賭場博得章母歡心,指導章子怡當導師, 保護章子怡先承認戀情。
婚外情需承擔責任
婚外戀的法律責任問題,將成為法學界必須解決的一個課題。有些學者以不可能在刑法中針對婚外戀規(guī)定罰則為理由,反對在婚姻法中規(guī)定夫妻相互忠誠的義務。筆者認為,這是對違反義務的法律責任的一種誤解。
首先,違反義務的法律責任是民事法律責任而不是刑事法律責任。刑法中的罰則,是針對犯罪來規(guī)定的,只有構成犯罪,方承擔刑事責任。婚外戀除非發(fā)展成重婚(此時已不是婚外戀了),否則就不構成犯罪。因此,婚外戀只應承擔民事責任,而不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其次,婚外戀所應承擔的是違反忠誠義務的法律責任,而不是違反其它民事義務的法律責任。因此,婚外戀的法律責任主要包括如下兩點;其一,當婚姻的對方以此不理由提出離婚時,婚外戀行為人喪失抗辯權;其二,當婚外戀所導致的離婚對婚姻的對方、子女及家庭造成損害時,婚外戀行為人應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第三,由于產生婚外戀行為的原因和情況不同,不同的婚外戀行為人應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對因道德品質敗壞,四處尋花問柳,尋求刺激而發(fā)生的婚外戀,行為人應承擔上述兩基全部法律責任;而對因包辦婚姻、買賣婚姻、脅迫欺騙婚姻,以及其它各種低質量婚姻不滿而產生的婚外戀,則應酌情免除上述第二項法律責任,并對其離婚積極支持。
簡而言之,夫妻雙方相互忠誠,是一夫一妻制度下的婚姻本應有的含義,是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必須承擔的一項義務,違反此項義務,發(fā)生婚外戀,就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種法律責任是民事法律責任,并且在追究此民事法律責任時應區(qū)別不同的婚外戀情況,做出不同的處理。(法邦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