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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歌手吳虹飛想炸建委
女歌手吳虹飛想炸建委,讓人神經(jīng)緊繃!法律上規(guī)定人們有言論自由不假,但法律還規(guī)定不得違法憲法和法律呢!俗話說得好,病從口入,禍從口出,一定要慎言才是!
2013年7月21日女歌手吳虹飛在其微博上發(fā)表“我想炸的地方有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會,還有媽逼的建委?!彪S后被北京警方拘留。
揚言實施爆炸如何處罰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的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zhì)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zhì)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zhì)擾亂公共秩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