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導語:
女主播遭死亡威脅,瘋狂粉絲因愛生恨不罕見。粉絲喜歡的也不全是偶像本人,是將個人的理想投射到了偶像身上,喜歡的是自己想象出來的那個人。而且,這種喜歡會隨著某些事消失不見,那個人瞬間就失去了魔力。這個粉絲說的“有你沒我,有我沒你”真的很嚇人,主持人悅悅的同事也在問,真的等到出事了才處理嗎?這種行為在刑法上被稱為犯意表示,需要負責嗎?
事件回顧:
北京臺女主播遭瘋狂粉絲死亡威脅 求助"平安北京"
微博認證為“北京電視臺雙語主持人劉洪悅”的微博賬號“BTV悅悅”,昨日在微博上曝光一名瘋狂粉絲“shengge的玫瑰”22日發(fā)的微博,內容充滿威脅口吻,稱“不要指望我會對你心慈手軟、手下留情,就在今天,就在此地,有你沒我,有我沒你,不是你死便是我亡”、“小妮子,今天晚上就是你的死期”等等,“BTV悅悅”在微博中,詢問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這樣的行為是否觸犯法律?” 央視主持人尼格買提及劉洪悅BTV的一些同事,紛紛轉發(fā)此微博并進行呼吁。(來源于人民網)
專家律師易軼點評:
犯意表示不受處罰
恐嚇主持人的行為構成犯罪嗎?我們聯系了林鑫沃邦律師事務所的易軼律師。易軼律師介紹到,犯意表示一般是指以口頭、書面或者其他方式,將真實犯罪意圖表現于外部的行為。如果行為人流露出某種犯罪的意思,比如說,我真恨某某人,我真想把他給殺了!或者說現在這個社會人不發(fā)橫財不富,馬不食夜草不肥,自己將來也想當江洋大盜或者貪官污吏之類的話,但是沒有任何行動,僅僅是一種犯罪意思的表露,這本身不是行為,不能認為是犯罪預備。這一點是要注意的,因為刑法只懲罰有行為的情況,即所謂“思想不犯罪”。
所以,沒有實際的準備行為,僅僅有犯意流露的,這不能算是犯罪。如果為了實施某種犯罪而采取的預備行為,而不僅僅是犯意流露,比如說,某人為了犯罪,邀約、聯絡、勾結共同犯罪人,商定犯罪計劃、方案,這就不僅僅是犯意流露,而是實實在在的預備行為。
網友評論(新浪微博):
沒事帶點辣椒水
@通同點:悅悅對shengge做了什么令人發(fā)指,慘無人道的事,才令他如此失態(tài)失儀,要面壁好好思過下。
@我心永恒的世界空間:注意安全,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_XUDONGMEI_:沒事帶點辣椒水。
結語:
粉絲恐嚇的行為目前會受到行政處罰,悅悅報警的做法是對的。女生們?yōu)榱税踩?,要學會對付色狼的自己的方法哦。(法邦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