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正諷宋丹丹是奇葩
于正諷宋丹丹是奇葩,真正的罵戰(zhàn)雙方是《美麗的契約》的編劇宋方金和宋丹丹。個體層面是宋方金批評宋丹丹改劇本;行業(yè)層面是演員有權修改劇本、即興發(fā)揮嗎?
日前宋丹丹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提出“拍戲不是拍劇本”的觀點,《美麗的契約》編劇宋方金,發(fā)表一篇長微博,矛頭直指主演宋丹丹片場隨意改戲、將個人凌駕于角色之上等做法,引發(fā)了宋方金與宋丹丹之間的口水戰(zhàn)。而于正在3月16日白天也發(fā)表了一篇微博,微博中暗指宋丹丹是奇葩,但隨后秒刪。
編劇享有保護作品完整權
保護作品完整權指保護作品的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屬于著作人身權之一。即未經(jīng)著作權人許可,不得對作品進行實質性修改,更不得故意改變或用作防偽的手段改動原作品。編劇對劇本享有著作權,也就當然的享有保護作品完整權。宋丹丹在《美麗的契約》里的角色花美麗是個懷揣高考夢的母親,但是這不是宋方金的本意。
保護作品完整權與修改權是一個權利的兩個方面。保護作品完整權是一種禁止權,即作者有權禁止他人歪曲,篡改作品,以至于破壞注入在作品中的作者的人格精神。而修改權則是權利的正面,即作者有修改或授權他人修改自己作品以保護自己思想與作品的同一性。
保護編劇,就是保護生產(chǎn)力,就是尊重跑第一棒的人。保護編劇的保護作品完整權是最基本呢的要求。(法邦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