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蘭素高管接受性賄賂
葛蘭素高管接受性賄賂,眾人紛紛質疑,性賄賂是賄賂犯罪嗎?一般人們聽到賄賂一詞往往想到的是金錢上的賄賂,然而金錢賄賂是傳統(tǒng)手段,現今社會的賄賂手段花樣百出。葛蘭素高管接受性賄賂似乎不是賄賂那么簡單,只是我國的法律還尚未將性賄賂入罪。
公安部披露葛蘭素史克(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GSK中國)共有4名高管被抓。這是首次外資藥企的“四駕馬車”同時被抓。這些高管涉嫌受賄,并用受賄所得再行賄政府官員和醫(yī)生等,其中還有人涉嫌接受性賄賂。據警方介紹,近年來GSK中國在華經營期間,為達到打開藥品銷售渠道、提高藥品售價等目的,利用旅行社等渠道,采取直接行賄或贊助項目等形式,向個別政府部門官員、少數醫(yī)藥行業(yè)協(xié)會和基金會、醫(yī)院、醫(yī)生等大肆行賄。同時,該公司還采用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通過旅行社開具假發(fā)票或虛開普通發(fā)票套取現金等方式實施違法犯罪活動。
受賄罪的犯罪構成
受賄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工作人員”。刑法第九十三條對國家工作人員的概念作了如下表述:“本法所稱國家工作人員,是指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國家工作人員論。”
犯罪客體客體侵犯時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
受賄罪的主觀方面
受賄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財物或者收受財物并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是一種侵害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廉潔性的行為,仍然故意地實施這種行為。行為人犯罪的目的是希望得到本不應當得到的金錢、財物等賄賂。間接故意或過失則不構成本罪。
受賄罪的客觀方面
刑法關于受賄罪規(guī)定了三種表現形式。一是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受賄行為,即:“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倍堑谌侔耸鍡l第二款規(guī)定的經濟受賄行為,即“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guī)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xù)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比堑谌侔耸藯l規(guī)定的間接受賄行為,即“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托人財物或者收受請托人財物的,以受賄論處?!?/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