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漢市委宣傳部原部長
日前,武漢市委宣傳部原部長離任前突擊提拔干部一事,在網絡上引發(fā)轟動,網友們紛紛表達了自己的看法。如果黨員干部都是這樣的心態(tài)離任,恐怕官場會亂成一團。干部選拔須依法,這個道理誰都知道,但是真正做起來,卻很難落到實處。
關于群眾舉報反映武漢市委宣傳部原部長離任前,違規(guī)突擊提拔干部的問題。湖北省紀委、省委組織部對武漢市委宣傳部違規(guī)提拔干部問題作了進一步調查核實,分別對有關負責人和責任人進行了責任追究,3名負有相關責任的領導干部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涉及到的19名干部都被降為原職,工資降為原級。
干部選拔須依法
根據《干部任用條例》,黨委向人民代表大會或者人大常委會推薦需要由人民代表大會或者人大常委會選舉、任命、決定任命的領導干部人選,應當事先向人民代表大會臨時黨組織或者人大常委會黨組和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中的黨員介紹黨委推薦意見。人民代表大會臨時黨組織、人大常委會黨組和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及人大代表中的黨員,應當認真貫徹黨委推薦意見,帶頭依法辦事,正確履行職責。
黨委向人民代表大會推薦由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決定任命的領導干部人選,應當以本級黨委名義向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提交推薦書,介紹所推薦人選的有關情況,說明推薦理由。
黨委向人大常委會推薦由人大常委會任命、決定任命的領導干部人選,應當在人大常委會審議前,按照規(guī)定程序提出,介紹所推薦人選的有關情況。
武漢市委宣傳部原部長離任前突擊提拔干部,應當受到黨紀政紀的處分,必要時,還要移送司法機關,做進一步處理。遇到法律難題,自己搞不懂的,可以向律師咨詢,他們富有辦案經驗,會為您提供滿意答復。(法邦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