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中國大使館和總領事館不為中國公民辦理協議離婚。當事人均同意離婚,且對財產、子女撫養(yǎng)等沒有爭議,可以在國內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協議離婚。
(二)如雙方或一方離婚當事人在英國工作或學習,不便回國辦理離婚事宜,可以委托國內親友作為訴訟代理人向有關的中國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此前,離婚當事人應確定好起訴人(即原告)、應訴人(答辯人,即被告)。
(二)中國大使館和總領事館僅為中國公民辦理訴訟離婚委托書。已取得英國護照的原中國公民應根據認證程序辦理。
(三)當事人必須親自到大使館或總領事館辦理。
(四)要求提供:
1、?中國公民辦理公證文件申請表?一份填表;
2、離婚當事人應持?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或婚姻狀況公證書;
3、中國護照原件和復印件;
(五)注意事項
1.可事先草擬離婚文書:如?授權委托書?(離婚當事人雙方均應填寫)、?民事起訴狀?(起訴人填寫)或?民事答辯狀?(應訴人填寫);
2.在領事官指導下填寫正式文書;
3.字跡務必工整。內容必須翔實,文內不得涂改;
4.注意:務必在領事官員面前簽字,填上填表時間。否則必須重新填寫;
5.離婚訟訴當事人應寫明:何時何種形式相識,離婚原因,對家庭財產如何分割,子女撫養(yǎng)有何意見等。如果離婚起訴人住在國內,在英國的離婚應訴人,也可持國內法院發(fā)出的?答辯狀?到使領館辦理?授權委托書?和?答辯狀?簽字公證;
6.訴訟狀內容包括:①原告與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yè)、工作單位、戶籍所在地、現住址;②訴訟請求(包括婚姻關系、子女撫養(yǎng)、家庭財產分割意見)和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7.授權委托書受托人的權限(供參考):代為調查;提供證據;代為出庭;自行和解;接受調解;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提起反訴;提起上訴、申請撤訴;申請執(zhí)行;代為簽署有關文書;轉委托權等。
8.如離婚當事人不能親自到使領館辦理有關公證手續(xù),有關法律文書如委托書、起訴狀等,應根據認證程序辦理。即文件經英國當地相關部門公證和認證后,再送往中國大使館或總領館辦理認證。
9.此外,離婚當事人也可向居住地的英國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如當事人欲回中國結婚,由英國當地法院出具的離婚判決書,必須經中國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承認。在送中國裁定前,根據認證程序辦理,該“判決書”應先送英國當地相關部門辦理公證和認證后,再送往中國使領館辦理認證。
(六)收費標準和辦證時間
每份文件:12英鎊。
*大使館和總領館僅接受現金或MoneyOrder,不接受信用卡和個人支票。
辦證時間:10個工作日。
以上說明如有更改,以大使館或總領館解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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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大學 經濟學碩士,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執(zhí)業(yè)律師,北京市律師協會會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鄭文吉律師從事法律工作近十年,曾擔任多家企事業(yè)單位的法律顧問,代理過大量的民商事、婚姻、工傷賠償、房地產糾紛、刑事辯護等多種訴訟案件和非訴案件,積累了很豐富的辦案經驗,得到了廣大當事人的認可和好評。 鄭文吉律師可以熟練使用韓語,日語,英語為客戶提供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