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案情】
2012年9月,廣州市某銀行某支行副行長江某維在一次應酬聚餐中向客戶余某明提出
自己想換車,但最近缺錢。余某明考慮以后貸款擔保業(yè)務上還需要江某維給予關照,提出自己可送江某維一部19萬元的本田轎車。后余某明果真履行,江某維予以接受。2013年8月余某明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立案偵查,江某維害怕余某明供出其對己行賄的事情而受牽連。
【辦案經(jīng)過】
余某明被抓后,江某維多日輾轉反側,徹夜難眠,惶惶不可終日,故上網(wǎng)自己查詢相關法律規(guī)定。在查詢到廣東一類地區(qū)非國家工作人員收受賄賂,金額在2萬元以上便可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時,內(nèi)心更是絕望。聯(lián)想自己即將鋃鐺入獄,妻兒父母無人照顧,內(nèi)心更是愧疚萬分。絕望之下,抱著試一試的心態(tài)想找律師看能否提供幫助。通過網(wǎng)絡搜索,找到了辦理過大量緩刑案件的馬成刑辯團隊。經(jīng)預約后來到了大成律師事務所咨詢。
馬成律師團刑事律師在江某維先生介紹基本案情后,立即作出了專業(yè)的分析:首先,可以作好退贓準備;
此次,可以立即寫一份悔罪書,對案件情況作出詳細說明;再者,準備好相關的授權材料,與親屬做好溝通,在自首或被抓獲時,可以讓律師及時介入。若能做好這些工作,前期取保,后期判處緩刑是完全有可能的。
就在江某維來深咨詢的一周后,果然公安機關收到線索后,傳喚
江某維到所里接受調查。因為前期進行過有效咨詢,江某維在收到公安通知后第一時間告知了馬成律師,馬成律師團立即派團隊律師陪同江某維到派出所投案自首,說明情況,當天就成功為江某維先生辦理了取保候審,并使偵查機關關注到江某維先生罪輕的情節(jié)。
在庭審過程中,馬成律師團刑辯律師提出了被告人江某維系自首,犯罪情節(jié)輕微,認罪態(tài)度良好,且涉案款項已全部退還等辯護意見。
【辦案結果】
最終,法院采納了馬成律師團刑辯律師的辯護意見,判決江某維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但綜合考慮其自首、退還涉案款項的事實,決定對其從輕處罰,僅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在法院宣判后,江某維表示,馬成律師團的努力讓他們家免于陷入絕境,對此表示衷心的感謝。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
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shù)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shù)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chǎn)。
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在經(jīng)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guī)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xù)費,歸個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國有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yè)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兩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三百八十六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問題想要咨詢深圳最好的刑事律師,或是了解深圳刑事辯護大律師更多訊息~
敬請關注:深圳馬成律師網(wǎng) http://www.szmacheng-lawyer.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蓮花支路1001號公交大廈10、17樓(市中級人民法院西門對面)
座機:0755-61366275 聯(lián)系電話:13824316788,13715092265
QQ:2243832604
馬成律師辦案心得:簡單的案件復雜化,復雜的案件簡單化。
關注微信“馬成律師”(微信號szdcmc),閱讀更多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掃描左側二維碼添加關注。
(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法邦網(wǎng)立場。本文為作者授權法邦網(wǎng)發(fā)表,如有轉載務必注明來源“馬成律師網(wǎng)”)
執(zhí)業(yè)律所: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師事務所
咨詢電話: 15811286610
深圳知名,刑辯大成。 專業(yè)服務,馬到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