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洛陽性奴案主犯獲死刑,已執(zhí)行。洛陽性奴案曾經震驚了社會,李浩誘騙6名賣淫女實施拘禁、強奸、毆打、殺害、進行淫穢表演、組織賣淫,最終洛陽性奴案主犯李浩被抓獲,依法被執(zhí)行死刑。洛陽性奴案社會危險之大,影響之惡劣,令所有人都難以置信,洛陽性奴案主犯獲死刑,實為死不足惜。

事件回顧:
洛陽性奴案主犯獲死刑
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拘禁婦女強奸殺人組織賣淫罪犯李浩21日在河南省洛陽市被依法執(zhí)行死刑。
2009年8月,被告人李浩在互聯(lián)網上看到淫穢視頻表演能賺錢,即產生拘禁賣淫女從事淫穢視頻表演以獲取非法利益之念。隨后李浩在其購買的洛陽市西工區(qū)某小區(qū)地下室挖掘地道和地洞,并在地道內設置7重鐵門,用于拘禁賣淫女。李浩先后將6名婦女騙至地下室,并采取毆打、威脅手段將她們非法拘禁在其挖掘的地洞內,其中非法拘禁最短的2個月,最長的達1年零9個月之久,情節(jié)極其惡劣;在非法拘禁過程中,李浩以殺人換取自由為名,威逼并誘使被其拘禁的段某某參與共同扼頸致被其拘禁的被害人“張宣宣”死亡,后又親自實施和教唆段某某等人對另一名被拘禁的被害人蔡某某實施毆打、虐待行為,致蔡某某死亡;李浩在非法拘禁期間還強行與6名被害人發(fā)生性關系,并故意使張某某懷孕,又以強迫的方法組織3名婦女賣淫,還強迫被拘禁的婦女從事視頻淫穢表演。李浩所犯罪行社會危害極大,影響極其惡劣,特別是其所犯故意殺人罪的罪行特別嚴重。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
法邦時評:
洛陽性奴案主犯的罪名
洛陽性奴案主犯李浩數罪并罰,最終被處以死刑。李浩的罪名與刑罰有:
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以強奸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以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以制作、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以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宣判后,李浩提出上訴。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開庭審理,于2013年8月5日作出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訊問了被告人,核準李浩死刑。
洛陽性奴案就此落幕。
網友評論(新浪微博):
死一萬次不足惜
@天賜大任:#洛陽性奴案主犯獲死刑#今生做惡之人,來生做不成人了,更別說好人。
@cindy樟腦丸:#洛陽性奴案主犯獲死刑#這畜生,死一百回也不為過,下地獄去吧,下火海都不為過。
@我想我已表現的非常明白:#洛陽性奴案主犯獲死刑#他妻子竟然不知情?。。?!
@叫文靜就一定會文靜嗎:#洛陽性奴案主犯獲死刑#就這樣死太便宜他了吧,媽的,讓我想起追擊者那部電影,這種人還是人嗎,而且那么丑,看到那副樣子真是令人作嘔,很想知道這種人的內心世界到底是怎么樣的,那么殘忍。
結語:
洛陽性奴案主犯獲死刑,罪有應得。如此惡性的性奴事件在我國還屬首例。洛陽性奴案已經不能再去殘忍或是無情來形容,主犯李浩已經泯滅了人性,扭曲了價值觀,成為一個真正的“罪惡之人”。法律制裁了他,但也挽救了他。在生活中,在法律層面可求助于律師。(法邦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