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導語:
南昌大學學生圖書館墜亡,在通往塔尖的路上,他們選擇放棄。當代大學生的生命意識很淡薄,常見的自殺原因有在情感能力方面的失控,在學業(yè)和畢業(yè)方面受挫,在溝通和社交能力方面的缺陷等。培養(yǎng)起生命意識,不單單是家長的責任,不單單是老師的責任,大學生自己也要參悟生命的意義。自殺不是什么游戲,生命不是用來玩的。很多人在困難中都極力保住了性命,卻有人白白葬送了美好的生命。自殺雖然不是罪名,但是是對生命的極大不尊重。
事件回顧:
南昌大學2人墜樓身亡續(xù):初步排除他殺
12月1日晚,南昌大學前湖校區(qū)圖書館發(fā)生墜樓事件,兩人死亡。據(jù)警方現(xiàn)場勘驗,墜亡女性為該校大三學生,男子具體身份待查。
12日,南昌大學新聞中心正式發(fā)布消息,回應網(wǎng)友關于該校墜樓事件時間關切。通報稱,“12月1日20時20分許,有一男一女從我校前湖校區(qū)圖書館20樓墜樓死亡,經(jīng)警方現(xiàn)場勘驗,墜亡女性為我校2011級土木工程專業(yè)學生,男子為宜春市人,具體身份待查?!保▉碓从谥行戮W(wǎng))
法邦時評:
相約自殺怎么處理
指相互約定自愿共同自殺的行為。因行為人均不具有故意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所以對其中自殺未逞的,一般不能認為是故意殺人罪;但是,如果行為人受托而將對方殺死,繼而自殺未逞的,應構成故意殺人罪,量刑時可考慮從輕處罰;以相約自殺為名,誘騙他人自殺的,則應按故意殺人罪論處。
在南大學生墜亡事件中,兩人紛紛墜亡并過世,誰都不需要負法律責任。
網(wǎng)友評論(新浪微博):
教育出問題了
@新余日報:日報君想說:不管是為什么,有什么大不了的事,生命只有一次,只要還活著,就別用生命來了結。
@李澤:其父母會哭死了要節(jié)哀順便。培養(yǎng)一個孩子慢慢長大到大學畢業(yè)父母花費的大量心血只有做過父母才才有心里切身體會!
@張曦哲:這年頭哪個大學不跳兩個學生,都不好意思說是在教育界混的!教育是真的出問題了!!
結語:
但是在致人自殺,逼迫、誘騙他人自殺,教唆、幫助他人自殺的情況下,行為人都有一定的責任,具體負什么責任,需要律師根據(jù)法律和實際情況辨明。請了好律師,自己很可能就少蹲幾年大牢。當代人要培養(yǎng)起有事找律師的思維和習慣。(法邦網(wǎng))
